一、受理范围
1、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 行为的检举、控告。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其他违反政 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受理其他涉及党纪政纪、党风政风问题的检举、控告。
二、举报方式及原则
1、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说明工作单位、住址或者联系方法。
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纪委监察局举报。
3、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住址和违法违纪事实。凡利用举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在此列。
三、网上 举报 注意事项
1、仔细查看受理范围;
2、投诉文字中不要带有侮辱、反动性质的言辞、举报信息要真实;
3、尽量留下真实联络方式,以便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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