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委关于责令天津晟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13家建筑业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经核查,天津晟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详见附件)已不满足其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并在完成整改后,将整改材料报送至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由资质许可部门撤回你单位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联系地址: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5号
联系电话:88918101
附件:13家整改单位名单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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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整改单位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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