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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11 15:00
政策原文: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使用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轨道交通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津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出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主要响应部门为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因此为建立健全我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加强对运营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协调指挥,提高紧急救援反应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配合市轨道应急指挥部处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天津市和本区有关规定,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组织编制《天津市津南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论证把关,并由区司法局进行了法律审核。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把握的主要原则

《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重点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对应急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条块结合的应急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供应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三是坚持风险风控、科学预警,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行业风险隐患监测及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本区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安全运行相关情况。四是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宣传。五是坚持实战导向,设置现场应急工作组,明确小组职责,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三、《总体预案》重点说明的内容

(一)关于《应急预案》定位。《应急预案》是新时代本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管理的制度载体,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安排。

(二)关于组织体系。设立天津市津南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区指挥部下设天津市津南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区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明确《应急预案》应急机构、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能,以便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开展,最大限度检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关于预防预警。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隐患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督促有关单位制定、落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

(四)关于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可以预警的运营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区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两级:一级、二级。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接到一般运营突发事件报告后,由区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赴现场指导接到较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报告后,由区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先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待市级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区指挥部移交现场应急指挥权。

(五)关于应急保障。区交通运输管理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积极建立应急通信保障、队伍保障、装备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保障、资金保障等保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快速应对。

(六)关于应急预案管理。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演练制度,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每2年不少于1次的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完善应急预案;负责对应急演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津南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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