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关爱版 简体| 繁体

名    称 :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津南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等27个 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及更名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47279/2022-0002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南政办函〔2022〕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津南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等27

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及更名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津南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等27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和更名。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津南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区长杨灏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于瑞均,副区长薛彤、罗振胜、胡永梅、魏志强、陈妍卉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工作局、区合作交流办、区政务服务办、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会展经济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规划资源分局、区土地整理中心、区工商联及各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合作交流办。

二、调整津南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更名为津南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区长杨灏任主任,常务副区长于瑞均任常务副主任,区委政法委书记魏胤、区委统战部部长刘振河、区武装部政委洪军民任副主任,副区长薛彤、罗振胜、胡永梅、魏志强、陈妍卉、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任委员,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局、区气象局、区金融工作局、公安津南分局、规划资源分局、消防救援支队、区供销社、区武装部、国网城南供电分公司、联通津南分公司、移动津南分公司、电信津南分公司、津南水务有限公司、燃气集团津南分公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三、调整津南区落实“中国制造2025”暨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并更名为津南区落实制造强国战略暨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领导小组

区长杨灏任组长,副区长胡永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合作交流办、区统计局、区金融工作局、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会展经济区管委会、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区税务局、规划资源分局、广电津南分公司、联通津南分公司、移动津南分公司、电信津南分公司、铁塔西青津南分公司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调整津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区长杨灏任主任,常务副区长于瑞均,副区长薛彤、罗振胜、胡永梅、魏志强、陈妍卉同志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工作局、区人防办、区政务服务办、区供销社、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公安津南分局、区气象局、规划资源分局、消防救援支队、邮政津南分公司、国网城南供电分公司、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各街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五、调整津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区长杨灏任主任,副区长罗振胜、胡永梅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局、区金融工作局、公安津南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供销社、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六、调整津南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区长杨灏任组长,副区长薛彤、魏志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津南分局、规划资源分局、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

七、调整津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津南区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

区长杨灏任主任,副区长陈妍卉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政务服务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武装部、公安津南分局、规划资源分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区烟草专卖局、开发区管委会、会展经济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各街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

八、调整津南区PPP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区长杨灏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于瑞均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国资委、区政务服务办、规划资源分局、津南城投公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九、调整津南区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津南区政府隐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区长杨灏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于瑞均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工作局、区土地整理中心、津南城投公司、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十、调整津南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区长杨灏组长,副区长薛彤、罗振胜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住房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规划资源分局为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津南分局、消防救援支队及各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建设委。

十一、调整津南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区长杨灏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开发区管委会、会展经济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土地整理中心、规划资源分局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建设委。

十二、调整津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区长杨灏任总指挥,常务副区长于瑞均,副区长罗振胜、薛彤,区武装部部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委、区人防办、区武装部、公安津南分局、规划资源分局、区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国网天津城南公司、区供销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十三、调整津南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常务副区长于瑞均任总指挥,区武装部部长、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防办、公安津南分局、区气象局、规划资源分局、区武装部、区供销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十四、调整津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常务副区长于瑞均任主任,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政委,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工作局、区人防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红十字会、公安津南分局、区气象局、津南水务有限公司、规划资源分局、消防救援支队、邮政津南分公司、国网城南供电分公司、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会展经济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各街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救援支队。

十五、调整津南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常务副区长于瑞均任总指挥,区武装部部长、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津南分局、区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十六、调整津南区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副区长薛彤任组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合作交流办、区政务服务办、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公安津南分局、区税务局、规划资源分局、区征兵办、社保津南分中心、医保津南分中心、国家统计局津南调查队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十七、调整津南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副区长薛彤任组长,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合作交流办、区政务服务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公安津南分局、区法院、区税务局、规划资源分局、社保津南分中心、医保津南分中心、国家统计局津南调查队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十八、调整津南区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副区长薛彤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工作局、区信访办、区政务服务办、区总工会、公安津南分局、规划资源分局、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十九、调整津南区环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副区长罗振胜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

二十、调整天津市津南区建设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

副区长罗振胜任组长,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规划资源分局、津南水务有限公司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

二十一、调整津南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

副区长胡永梅任召集人,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工作局、规划资源分局、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及各街镇。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调整津南区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副区长胡永梅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区政协专委二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公安津南分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三、调整津南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副区长胡永梅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公安津南分局、区检察院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调整津南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副区长胡永梅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统战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金融工作局、公安津南分局、区税务局、规划资源分局、消防救援支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五、调整津南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副区长胡永梅任组长,区科协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司法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防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公安津南分局、区气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长青办事处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协。

二十六、调整津南区社区矫正委员会

副区长魏志强任主任,区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津南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二十七、调整津南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副区长陈妍卉任组长,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网信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公安津南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工商联、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上述议事机构成员名单人员由其办公室自行发文。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2022425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
新媒体矩阵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