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区水务局:
你局《区水务局关于报审〈天津市津南区供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的请示》(津南水务报﹝2022﹞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天津市津南区供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供水规划》)。
《供水规划》确定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规划范围为津南区外环线以外区域。
《供水规划》确定统筹城乡供水,补齐工程短板,优化供水布局,科学配置、高效利用,实现“量足、质优、服务好”的供水目标、强化供水“充足性、安全性、可靠性”建设,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供水规划》将作为津南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凡在津南区域范围从事供水建设的一切行为均应遵守本规
划,请你局严格按照《供水规划》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