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天津市
津南区沐熙良子足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2021年8月26日,消防救援支队于对天津市津南区沐熙良子足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1条第2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为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区政府决定对天津市津南区沐熙良子足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由常务副区长于瑞均同志牵头督办。
2021年10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