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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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南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47279/2022-0008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津南政发〔2022〕9号
主    题 :
体育\群众体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南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819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津南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体育局的正确指导下,津南区全面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落实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实施《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身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健身热情日益高涨,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十四五”时期,是天津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建设体育强区、健康津南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健身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津政发〔20212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建设,积极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均衡。完善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普及和丰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保持在45%以上;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7名;多元化健身服务成为群众健身的重要供给方式,带动体育产业进一步发展;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显著提升。推动镇(街道)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有条件的举办运动会、成立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区体育协会)。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与利用,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制定津南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和“十四五”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津南分局、区住建委、区发改委、各镇街人民政府。以下均需镇街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推动社区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加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区体育园(智慧健身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及多功能运动场、冰雪设施等建设。(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津南分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

3.倡导复合利用模式,鼓励社区体育设施与文化、残疾人康复等场地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区残联)

4.加强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结合国家会展中心、绿色屏障建设等,在符合条件的河道、湖边修建适合群众使用的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重点建好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周边的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津南分局、区城管委、区发改委、区水务局)

5.落实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制度,建立完善开放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委托运营等方式,提升场馆开放规模和使用效率。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群等群体适当倾斜,强化对场馆开放使用的监督和评估。(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

6加强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化预案。(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网信办、区残联、区应急局)

7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工作。(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

8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指引,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按照国家在建设土地、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津南分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税务局)

(二)打造全民健身赛事品牌,建设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体系

1完善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提升全民健身赛事管理服务水平,创新赛事活动组织架构,举办“津南区第十届运动会”,打造以区、乡镇(街道)两级社区运动会为重点的多项目、多元化的群众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2积极打造“京津冀”“乡村振兴”“民族”“非遗”“会展中心”等系列特色主题全民健身赛事。积极举行群众喜爱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赛事,开展传统武术、柔道、棒球等津南优势项目活动。(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委统战部、区文旅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公安津南分局)

3扶持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和乡村趣味运动项目。办好“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日、“三八”健康杯、职工庆“五一”等特色系列活动,继续举办津南区“武术文化节”。开展冰雪活动,大力营造冰雪活动氛围。(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妇联、团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统战部、区总工会)

(三)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开展“津沽”全民健身大讲堂活动,深入社区、村居、学校、工厂,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方法、慢病防治、运动风险防控与急救技术等推广普及工作。(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卫健委、区融媒体中心)

2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做好群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3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常态化。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评价、保障和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吸纳各类人才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文明办、区人社局)

(四)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1推动体育总会建设,发展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社会组织,推动村(居)民健身会以及其他“草根”体育组织建设,形成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统战部、区残联)

2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力度,通过赋予职能、购买服务、培训骨干等扶持政策,提升社会体育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使体育社会组织成为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推广普及体育项目、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工作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强化重点人群服务

1落实“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针对青少年儿童近视、肥胖等问题开展体育干预,对青少年儿童不同群体的体育活动和成长发育进行专项指导。(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2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将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定期督导与随机抽查有机结合,压紧压实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不断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3在社区、公园、户外休闲适宜场地配建适合青少年儿童的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城管委)

4提升全民健身服务适老化水平。加强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适老化规划与建设,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身方法。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健身中心等,加强对老年人群体开展健身活动与健康促进、慢病干预和康复治疗指导。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工作者的培训中增加老年人健身指导及服务内容。精心举办老年人喜爱的太极、空竹、中国象棋等项目的健身活动和赛事。(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津南分局)

5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少数民族、农民等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参加青年体育节、妇女健身月、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提升残疾人健身服务水平,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发展。(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委统战部、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委、区残联)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

1加大优质体育服务供给。促进健身休闲产业、精品赛事活动、职业体育、体育场馆等体育服务业繁荣发展,深入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

2继续扩大“体育惠民卡”签约服务单位范围,提供更多健身消费选择和更优质健身服务。(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3推动体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升健身休闲产业质量,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4支持体产业,争取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构建传统体育运动与新兴健身休闲项目、设施共同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格局。(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5推动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体育企业创新生产方式,推广应用智能技术与装备,开发智能体育产品。加快体育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体育用品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市级体育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工信局)

6鼓励体育产业融合教育、商业、旅游、文化等元素复合发展。培育大型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体育服务产业集聚发展,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实现体育产业大发展和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提升的互促双赢。(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七)加强深度协同工作机制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着力提升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水平,引导学生从小形成健身习惯,锻炼健康体魄。每所学校按需配备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

2充分依托体育社会组织、青少年宫、社区健身中心,推动青少年儿童体育校外活动营地建设。(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团区委)

3加强体育特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儿童体育俱乐部等建设,鼓励特色发展,突出“一校一项”“一校多项”。(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4创新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鼓励举办、参加各类运动项目的校际联赛、俱乐部联赛、青少年业余赛事。(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

5推动体卫融合。整合公共卫生、养老、残疾、教育等资源,推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建立社区运动健康促进中心、健身与健康融合示范基地、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服务站等,建立面向不同人群的体质健康监测、运动处方、健身指导、慢病预防、运动康复治疗等的新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卫健委、区残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6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运动处方指导师培训与推广,增加运动促进健康门诊服务。(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卫健委)

7促进体旅融合。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产业,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赛事活动深度嵌入旅游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宣传推广城市形象,延伸、扩大城市影响力。(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文旅局)

(八)积极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1宣传推广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体育精神。依托排球之城、运动之都建设,弘扬天津女排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文明办、区文旅局)

2强化全民健身激励。探索实施科学运动积分和体育消费券等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表彰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者、健身示范家庭、健身示范单位。积极倡导每个市民喜爱一项运动,形成“人人崇尚体育、人人参与运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九)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全民健身安全保障

1贯彻体育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落实对各类健身设施、赛事活动安全运行的监管。(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2公共体育场馆必须配备急救设备。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要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和安全等要求。(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卫健委、公安津南分局、区住建委、区应急局)

3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落实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管。(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公安津南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4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公安津南分局)

5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多层级、多部门深度协同全民健身工作的机制,统筹谋划实施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各责任单位要紧扣本计划任务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开展。

)加强资金投入。将构建更高质量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摆在政府工作重要位置,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拓宽多元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规定落实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场馆建设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体育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人才的互联互通,加强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队伍培养,推动群众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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