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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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葛沽镇人民政府为民办事服务公开承诺制度
索   引  号 :
11120112000187039E/2021-0006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葛沽政发〔2021〕3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行政规范性文件:


葛沽镇人民政府为民办事服务公开承诺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永葆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法治型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工作效率和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建立葛沽镇为民办事服务公开承诺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公开承诺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各项工作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法治型政府,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办事效率和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全镇各级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好地为葛沽绿色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公开承诺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制度的主要内容

1、服务公开承诺围绕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向社会公开服务的事项、内容、标准、时限、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向服务对象承诺做到承诺要有度、有诚、有信。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2、限时办结公开承诺。各部门在审批工作中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审批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规定时限的审批事项,作出时限承诺,并向社会公布。

3、办事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各部门在接待群众时,承办人应一次性书面或口头告知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不符合条件、手续不齐全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对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补充所缺的材料。

4、责任公开承诺。各部门明确接触服务对象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相关的接待、协调和反馈工作,实行具体事项全过程的跟进服务。在本岗位能一次办理的,一次性办结;不能一次性办结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脱延误,不属于本岗位职责的要根据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处理。对首问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处理情况,督促办理,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

5、违诺责任追究公开承诺。各部门根据所承诺的内容建立健全违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对不履行承诺的部门、个人进行行政问责,确保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二)公开承诺制度措施

1、建立“听证质询”公开承诺制度。各部门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公开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公开承诺建立“听证质询”制度,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相关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答复。

2、建立健全主动和依法公开承诺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应为社会公众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依法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依法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建立公开责任追究承诺制度。镇公开承诺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限期整改和纠正;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建立干部个人公开承诺机制

全镇每位干部职工向社会公开承诺:勤于学习、严守纪律、勤政廉洁、作风深入、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用规章制度约束干部职工履行服务程序、改进服务态度、规范言行和举止。

三、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要走在前、作表率,推动为民办事服务公开承诺制度落地见效。

2、强化层级管理。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岗位履责要逐级抓、逐级管,形成一级抓一级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镇各级干部服务承诺意识。

3、强化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表彰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积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在全镇营造服务承诺的良好氛围和强大气场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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