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4〕05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王家场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经市规划资源局组织审查通过的《天津市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项规划及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海鑫路(中宁道-天庆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南发改投资〔2023〕21号),用于海鑫路(中宁道-天庆桥)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城市用地、西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城市用地、南至小营盘村村庄、北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城市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02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3号
联系电话:88510026 邮编:300350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