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津南区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实施方案(2020-2021年)
索   引  号 :111201121120112000185199U/2021-00002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津南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主    题 :交通\交通管理
成 文 日 期 :2020-12-09 11:55
发 文 日 期 :2020-12-09 11:55
有   效  性 :有效
津南区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实施方案(2020-2021年)

津南区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

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实施方案

(2020-2021年)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总体部署和《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20〕47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津南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推进津南区2013年底前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2020年计划淘汰数量不低于本区未淘汰数量的70%,2021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淘汰范围。按照《工作通知》要求,津南区分配的计划淘汰车辆任务数为1910辆。

(二)落实补助政策。按照车辆使用年限采取差异化补助政策,对每辆淘汰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给予1.2万元至3.8万元不等的补助资金。按照车辆交送拆解时间采取退坡补助政策,2020年12月31日(含)前交送拆解的给予足额补助,2021年6月30日(含)前交送拆解的给予50%补助,6月30日后交送拆解的不予补助(见附件2)。

(三)实施限行措施。为引导车辆尽快淘汰,2021年7月1日起,本市和外埠2013年底前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道路通行。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依法认定为违反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由生态环境部门对车辆排放标准阶段进行认定,公安津南分局依据《车辆行驶证》登记信息和车辆排放标准认定结果,依法对违规通行车辆进行处罚。

(四)严格执法检查。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运管局、公安津南分局等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柴油车辆排放检测、督查检查和电子警察摄录执法,加大路检抽测力度,严格查处车辆超标排放和违规行驶行为。强化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健全机动车检测维护闭环管理。

(五)加强资金保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六)提供拆解服务。面向全市公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6家企业196个拆解点位(见附件1),并组织企业全面提升机动车拆解和服务保障能力,严格履行淘汰审核程序。同时,强化机动车报废拆解行业监管,对车辆拆解过程实施影像化管理,确保车辆拆解可认定、可追溯、可核查。

(七)依法注销车辆。全面排查车辆灭失和逾期未年检等情况,加强与车辆所有人沟通联系,及时开展灭失注销和公告牌证作废工作,确保车辆逐车销号。

(八)构建绿色体系。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加快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不断降低城市配送污染排放,构建“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

三、组织机构

成立津南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小组:

组长:运管局局长 崔健

副组长:区运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公安津南分局、各镇、长青办事处及园区分管领导

办公室设在区运管局运输管理科

联系人:韩健 王玥琪  电话:2852.5027。

四、责任分工

区运管局:牵头组织推动我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推进绿色货运体系建设;负责车辆运营资质注销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区生态环境、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路检抽测,对路面拦检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标准情况进行认定,查处车辆超标排放行为。

公安津南分局:将符合提前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明细进行梳理,并逐车逐户进行宣贯排查;依法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每月25日将相关车辆注销信息报送工作组;依法对违规通行车辆进行处罚;依法查处制造、使用虚假证明等违法行为。

各镇及园区:加快推进我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配合做好宣传与排查,并建立相关台账。

以上相关部门依照责任分工,每月25日将此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推进工作稳步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扎实推进车辆淘汰工作。

(三)加强行业稳控。高度重视本区货运企业和经营者经营动态,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采取多种举措,提前研判、化解苗头性问题。确保提前淘汰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严禁利用报废柴油货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利用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骗领财政补贴。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淘汰更新政策的宣传解读,督促货运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鼓励车辆经营业户提前开展报废淘汰工作。引导规模企业发挥示范作用,率先淘汰。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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