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葛沽镇人民政府2021年“两会”期间和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专项方案
索   引  号 :11120112000187039E/2021-00017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葛沽政发〔2021〕5号
主    题 :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
成 文 日 期 :2021-03-10 10:20
发 文 日 期 :2021-03-10 10:20
有   效  性 :有效
葛沽镇人民政府2021年“两会”期间和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专项方案


葛沽镇人民政府2021年“两会”期间和春季

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专项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委的工作部署,即日起启动“两会”期间和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为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努力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和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持续保持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加强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扎实开展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排查报告、检疫监管、消毒灭源、技术指导和应急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畜禽应免尽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始终保持在90%以上。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持续保持稳定。

(二)具体目标

1.严格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要求和“包保责任制”,包保责任制覆盖率达到100%;严格疫情排查监测,对养殖场户排查覆盖面达到100%;与养殖场户签订不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加强生猪贩运管理,生猪贩运人和贩运车辆备案率、运输车辆定位系统加装率达到100%;加强宣传培训,养殖场户对非洲猪瘟防控政策、防控知晓率达到100%;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严格按照应急实施方案要求处置疫情,不发生扩散蔓延。

2.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菌病的群体免疫密度达到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布鲁氏菌病除外)

3.按计划完成春防专项监测任务,采样范围做到全覆盖。疫情巡查制度有效落实,按时报送免疫进度和疫情巡查等防控信息。

4.规模养殖场监管率达到100%地检疫申报受理率和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率达到100%。

5.全面禁止法定禁售区域市场活禽销售或者现场屠宰交易;其他区域活禽销售和现场屠宰交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6.不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以及菌(毒)种遗失、泄漏以及被盗、被抢事件。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实施强制免疫。

对所有散养家禽、新补栏畜禽实施集中强制免疫,规模养殖场的畜禽和散养的继续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要继续做好免疫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更新及时、填写规范、记录详细、统计准确,做到免疫档案与动物饲养和免疫实际情况相符。

(二)强化疫情监测。

一是严格按照《津南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采样、送检等工作,采样重点在养殖密集区、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等;二是积极开展春季防疫期间专项监测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和监测面。监测病种包括四种强制免疫疫病、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以及其他常见多发动物疫病。监测范围要覆盖畜禽养殖场所、水网地区和候鸟栖息地、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地区以及动物运输、仓储等重点环节。检测中发现阳性的样品,要立即报告、按规定处置。

(三)加强疫情排查和报告。

一是严格实施疫情周巡查制度,每周对养殖场户的巡查不少于一次,对群众举报的疫情线索,要认真核实,及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赴现场进行诊断,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立即按规定上报,二是实行免疫进度和疫情排查周报告制度。

(四)加强养殖场户综合防疫管理。

在进行疫情巡查的同时加强对养殖户的防疫宣传,指导养殖户做好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免疫工作,提高养殖户防疫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强化饲养环节生物安全管理,养殖场所要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收购畜禽及产品等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指导养殖户做好饲养管理,推行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做好圈舍保温和通风,提高禽畜自身抵抗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场入户服务指导,举办技术讲座、政策宣讲培训。充分利用政府公众微信平台以及社区宣传栏等新闻媒体,宣传动物防疫法规政策和防疫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五)春季消毒灭源。

在春季防控期间要组织一次集中消毒,对辖区内所有养殖户、市场、冷库等进行全面消毒。排查和消毒工作要细致彻底不留死角。

三、春季动物防疫保障措施

按照“政府保密度、畜牧部门保质量”的分工,各村确实做好春季防疫行动的组织、宣传工作,以确保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各村要根据动物防疫实际成立动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春季防疫方案,组织召开由村书记、村级防疫员及养殖大户参加的春季防疫会议。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各项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动物防疫的政策,提高生产者主动防控意识。

(一)严格动物检疫监督执法。

开展我镇春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活动,加大畜禽饲养、经营、运输、仓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禁止私屠乱宰、禁止在交易市场进行活禽买卖,完善监管记录,改善防疫条件,履行防疫义务。

(二)做好应急准备。

启动春季防疫期间疫情应急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通畅。做好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好应急预备队培训,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处置疫情,防止疫病扩散蔓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按照区控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做好我镇春防动员部署,推动春防关键措施落实,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成立我镇春季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艳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瑞锋、齐俊敏、陈希云、杨荣、张双林、张宏、吴英华、胡振刚、董玉彬、张俊芳、孟祥冀、孙文瑞、袁锡道、王春茹、韩中志、王铁辉同志担任。成员单位: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镇派出所、镇网信办、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产)、镇执法大队、镇公共管理办(市容环境)、镇财政审计办(财政审计)、镇公共安全办、镇公共服务办(卫计)、各村(居)。

(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成员单位做好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精心部署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做到全镇重大动物强制免疫,对疫情疫病进行监测,确保镇域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疫病。

镇派出所负责对影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镇网信办负责利用古镇新韵魅力葛沽公众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禁捕禁食。

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产)负责对镇域内所有的餐馆、超市、集贸市场进行监管,严禁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严禁活禽销售和宰杀的行为,严禁用餐余垃圾进行喂养畜禽的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村(居)配合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做好我镇春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

镇综合执法大队配合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在镇域内开展排查整治,对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查。

镇公共管理办(市容环境)负责镇域内春季防疫的环境消杀工作。

镇财政审计办(财政审计)负责春季防疫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

镇公共安全办负责防范人畜共患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镇域内重大动物疫源疫病的发生,配合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办(卫计)开展相应的措施开展动物和人员救治及环境消杀工作

公共服务办(卫计)负责配合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在镇域内开展重大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防范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如有疫源疫病发生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开展动物和人员救治及环境消杀工作。

(三)落实经费和物资。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保证疫苗配套、疫情监测、免疫注射等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强制免疫、疫情监测、监督管理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和春防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做好免疫工作需要做好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以及相关器材等相关物资供应工作,并加强疫苗贮藏冷链体系的维护和使用监管,为春防工作做好物资保障。

(四)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

要切实加强技术人员的免疫、消毒、采样、检测等防疫相关技术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各级各类防疫人员技术水平。积极开展免疫养殖场户的培训活动,重点做好自免场户免疫技术人员的培训,规范其免疫操作,督促其严格遵守动物防疫和兽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20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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