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沽镇人民政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工作总结
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成情况
(一)改革组织推进情况。
我镇制定了《葛沽镇人民政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葛沽政发〔2021〕24号)文件,成立了我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运行管理组织领导小组,为我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2020年我镇实际种植面积14665亩,水权278.44万m³,已落实安装计量设施20台套,水价核定价格为0.24元/m³;成立用水者协会1个,由镇农服中心牵头组织协商,参与农户36家(包含3家农业种植托管村:东埂村、九道沟村、石闸村);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对我镇三座泵站进行维修保养、对两条镇管河道进行局部清淤改造,配合区水务局完成了灌溉区水权证发放工作;根据我镇试行方案规定我镇已下达各农户超定额累加价试行办法,超定额用水20%内的,超过部分按照核定水价的1倍收取;超定额用水20%~50%的,超过部分按照核定水价的2倍收取;超定额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照核定水价的3倍收取。我镇大力进行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宣传推广工作,健全工作台账。
(二)“四项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我镇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工程管护和用水管理机制,我镇将根据区水务局和区财政局的政策要求对农户进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
(三)改革完成情况。
围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完成情况,我镇将根据区水务局和区财政局的政策要求对农户进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并对农户进行收费。加强农田水利管护,建立了各种工作制度。进行了高标准农田的改造,助力了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长效推进。
(四)存在问题和深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的打算。
在自查中发现宣传工作存在不够充分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宣传力度,对管护人员加强技能培训,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规范管护制度。
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自验自评情况
(一)改革验收情况。
我镇进行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自验自评,围绕验收办法落实,进行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问卷调查(32份),农民群众满意度良好。
(二)自查和自评情况。
自查中发现,因农业灌溉水源(雨水和客水)不固定,而且为了保证河道水质用作水循环,加上自然蒸发损耗,所以用水量无法准确统计。对照《验收办法》组织自查。我镇按照验收办法评分表对改革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得分98分。
三、有关意见和建议
由于我镇正值经济发展关键期,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我镇相关工作推进的支持。建议上级相关部门,按照当地上报种植面积和农作物种类推算用水量。
四、下一步拟采取的工作措施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加大镇财政对农业水价改革相关资金的支持,结合区水务局加大对我镇域内用水计量设施的安装,争取到2021年前完成全镇具备条件的泵站计量设施安装全覆盖。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上级关于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明确时间节点和分步实施细化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困难和问题,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强与区水务局、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支持和推进力度,学习其他镇改革成功经验并及时予以推广。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宣传与培训力度,促使农户能正确解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强化水情教育,引导农户提高节约用水自觉性,使广大农户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我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行。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