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葛沽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12000187039E/2022-00031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葛沽政发〔2022〕11号
主    题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 文 日 期 :2022-03-30 10:50
发 文 日 期 :2022-03-30 10:55
有   效  性 :有效
葛沽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葛沽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各农业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2022年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区森防指会议精神,按照《区森防办关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镇春季特别是清明和“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森林火险源头治理,提升森林火险综合防控能力,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燃”,牢牢把握主动权,坚决防范森林火灾发生。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3月25日至5月6日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请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各农业合作社按照本通知内容遵照执行

  

附件:葛沽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3月30日

葛沽镇人民政府

  


  

附件:

  

葛沽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镇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加强森林火险源头治理,提升森林火险综合防控能力,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镇森防办决定于今年3月25日至5月6日在全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坚决落实国家、市、区三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结合清明节和“五一”期间踏青旅游、传统祭祀农业生产等特点,《天津市津南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依法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为我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3月2556

三、主要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三)国家、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四)《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天津市津南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五)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

(六)火源管理、火灾防控等先进经验和措施;

(七)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八)推广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

(九)森林资源在“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森林防火对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作用。

四、主要宣传方式

)媒体宣传

1.村(社区)LED电子显示屏、大喇叭宣传。

活动形式:利用社区和村级LED显示屏、大喇叭、宣传车、宣传队等播放森林防灭火宣传片或宣传口号;每周播放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宣传)、镇公共管理办(村居建设管理)、各村居

2.新闻宣传报道。

活动形式:在“津南好”等APP上对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行集中报道;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3.发布防灾减灾科普文章、视频。

活动形式:在政府微信公众号推送防火注意事项等系列科普文章。展示防火科普读物、视频短片、音频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产品,每周不少于4篇。

责任单位:镇网信办、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二)实地宣传。

1.发放纸质森林防火科普读物。

活动形式:在小区门岗处向居民发放手册、明白纸、宣传单等森林防火科普读物,在小区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牌和宣传栏、制作防火警示旗等。

责任单位:镇公共管理办(村居建设管理)、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村居

2.创作防灾减灾文艺作品。

活动形式:鼓励群众借鉴卡通动漫、网络流行语等形式制作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创作森林防火文艺节目,如朗诵、快板、歌曲等,时长不限,mp4格式,需注明版权作者,并授权使用,在政府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文旅)、镇公共管理办(村居建设管理)、各村居

3.集中宣传森林防火。

通过设置宣传牌、制作防火警示旗、印制宣传标语、防火手册、明白纸、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镇公共管理办(村居建设管理)、各村居

(三)其他宣传。

1.森林防火宣传进课堂。

    活动形式:日常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做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堂,切实做到森林防火教育从娃娃抓起。责任单位:镇公共服务办(成校)

2.森林防火宣传进企业

    活动形式:日常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做好企业员工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镇公共管理办(环保)、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安监)

3.森林防火宣传进农业合作社、种植户

    活动形式:日常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做好农业合作社、种植户学习森林防火常识,提高防火意识,农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4.倡导文明祭祀。

    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民政)

五、领导小组

成立我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翟学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郝印杰、杨荣、陈希云、张双林、王春茹、董玉彬、张宏、张俊芳、孟祥冀、孙文瑞、桑海燕、袁锡道、赵英皓、韩中志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党建办(宣传)、网信办、公共服务办(文旅)、公共管理办(环保)、公共服务办(民政)、镇公共服务办(成校)、镇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安监)、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公共管理办(村居建设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村(居)。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活动要求

1.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制定方案,做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课堂、进家庭、进农户,确保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2.活动结束后,宣传活动总结、活动图片、短视频、附件等材料于5月8日12点之前报镇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金福、郭晨旭;

联系电话:29690055;

邮箱:jnqggz24@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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