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市津南区 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索 引 号 :111201120001847279/2023-00055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津南政函〔2023〕171号
主 题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
成 文 日 期 :2023-12-22 14:00
发 文 日 期 :2023-12-22 14:00
有 效 性 :有效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市津南区 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津南区教育局:
你局《区教育局关于报审〈天津市津南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津南教育报〔2023〕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天津市津南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范围为津南区行政辖区范围。《规划》期限为2022至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同意《规划》中确定的规划内容。要紧密结合我区定位要求,不断优化全区教育设施空间布局,拓展并提升办学条件,合理预留教育发展空间,促进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四、规划至2035年,全区基础教育学位达到23.49万个,满足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职业教育设施保留现状布局,以海河教育园区为中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特殊教育设施保留现状,优化教学环境,保障特殊教育群体受教育权利。
五、本《规划》是指导全区教育设施建设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请你局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规划》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教育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确保教育设施建设项目落地。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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