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家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120001847279/2025-00016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津南政人〔2025〕10号
主    题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 文 日 期 :2025-05-14 10:00
发 文 日 期 :2025-05-14 10:00
有   效  性 :有效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家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

房家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决定:

房家义同志任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洹同志任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文泉同志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田传宝同志天津富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翟樾同志天津津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0255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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