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局统计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天津市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对津南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2023年5月19日,向津南区反馈了《天津市统计局关于督察津南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汇报,并要求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迅速传达学习天津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津南区统计督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39家有关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津南区统计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切实加强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三)压实责任体系。针对市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5方面17个问题,以市统计局主要督察意见为指导,结合津南区实际,制定了《津南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整改方案》明确了17项具体整改措施,并细化分解为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压实各责任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构建整改落实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聚焦反馈问题,扎实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传达学习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津南区印发了38份防治统计造假相关学习材料,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全国各地区的统计违法案件,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供各成员单位学习使用。区委、区政府以上率下,先后4次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对以上内容进行学习。区委宣传部将防治统计造假相关学习材料纳入了《津南区2023年5月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点》,各成员单位分别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了集中学习。
2.针对津南区《实施意见》部分任务举措结合实际不紧密的问题。区统计局逐项对照津南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内容,逐项对照文件内容核实落实情况,积极推动文件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各项任务均已落地见效。
3.针对未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的问题。津南区将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内容列入每年区委党校常态化教学计划。今年4月25日,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津南调查队联合举办了全区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副队长徐青、青年干部苏鸣霄和区统计局副局长进行授课,各镇街、长青办事处、经开区、农业园区和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各镇街)和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负责统计工作科室负责人等约136人参加培训,指导帮助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全面提升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意识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
1.针对未全面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问题。津南区下发了《关于开展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建立情况自查和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对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截至目前,各相关单位均已按照要求落实。
2.针对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津南区在区委常委会第95次会议、区政府党组第8次扩大会议上深入学习了全国各地区的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包括市政府关于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有关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区委书记王宝雨、区政府党组书记杨灏分别在会上提出了工作要求。
3.针对统计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区统计局组织全体统计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程序、案卷文书书写等开展专题培训,结合市统计局印发的《统计执法业务手册》、《天津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程》、《统计行政处罚案卷目录清单》和《统计执法案卷文书范本》等,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并积极参加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业务培训,要求所有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程和案卷标准,规范使用统计执法文书,认真做好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案卷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
1.针对研究部署统计工作少的问题。津南区区委、区政府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统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津南区贯彻落实天津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传达学习了防治统计造假相关学习材料,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全国各地区的统计违法案件,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等,及时对统计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针对区统计局领导班子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区委认真研究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区统计局副局长和区社会经济调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人选的选任程序,正在进行任职前公示。
3.针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组织不严密的问题。
区统计局严格落实2021年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全面梳理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提醒各有关单位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截至目前均已报送。
4.针对部分干部对本单位统计职能认识不清的问题。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商务局和区科技局分别组织统计工作人员认真传达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全区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对自身统计职责和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5.针对部门统计业务培训和审核不到位的问题。今年7月,区科技局举办了津南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火炬统计工作宣讲会,对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科技型企业相关负责人、科技创新载体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通过对调查单位统计业务培训,加强了统计业务指导,强化了统计数据的质量把控。
6.针对深度统计分析少、服务领导决策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区统计局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分析业务培训,并于今年8月10日举办了统计分析讲座,讲座邀请天津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刘华授课,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统计分析业务能力。通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明确各科室统计分析工作任务目标,不断加大分析研究的力度和深度,深刻认识做好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持续推出高质量、高水平的统计分析,截至目前,已完成17期统计分析和3期统计专报,其中4期统计分析获得区领导批示。
(四)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方面
1.针对单个调查对象资料用于统计以外目的的问题。区统计局已将《天津市津南区统计年鉴》中排行榜内容删除,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进行了更新,加强对《天津市津南区统计年鉴》内容的审核工作,以确保对外提供统计资料符合统计法律法规精神,坚决杜绝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位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2.针对个别街镇统计人员配备不合理的问题。区统计局转发了《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乡镇(街道)统计“五化”“六必做”工作标准和基层统计工作制度模板的通知》,辛庄镇调整工业、建筑业等专业统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均不负责相应主管行业经济发展工作,各专业统计工作人员由一名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
3.针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区统计局切实抓好2022年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的落实,通过印发《关于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的工作提示》,要求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规范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记录工作,区统计局按季度收集汇总,保证数据支撑。2023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各镇街和有关单位均已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汇总表填报工作,规范填报记录数据,按时报送汇总表。
4.针对基层统计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区统计局转发了《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乡镇(街道)统计“五化”“六必做”工作标准和基层统计工作制度模板的通知》,双新街、双林街和长青办事处已按照要求合理配齐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截至目前,双新街已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3名,双林街已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3名,长青办事处已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4名。
(五)统计数据质量方面
针对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数据失实问题的问题。区统计局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印发《2023年津南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确定重点领域重点指标,抽取30家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二是印发《2023年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暨筑基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数据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质量问题,指导企业统计人员精准填报统计数据;三是举办各专业年定报培训、镇级管理员培训、季度统计业务培训以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培训会议等,不断强化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类统计业务培训达32场,根据不同对象,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知识培训,全面梳理基础业务,强调统计工作重点,针对常见问题进行逐一解答,针对重点操作进行现场演示、详细讲解,切实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统计业务能力;四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走访调研等多项工作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引导调查单位严格执行报表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六)有关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
区统计局对市统计局移交的有关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实,提出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报经市统计局批准后,已移送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按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精神,津南区委、区政府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将抓好问题整改当做巩固统计工作成果、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能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有利契机,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保障统计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单位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做到应知尽知,确保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区统计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强化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督促全区上下加强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习、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稳定的人力物力保障,加大统计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努力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长期坚持做好督察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天津市统计督察整反馈意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将统计督查整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深化统计督察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复,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四)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认真开展数据审核、评估工作,加大各专业统计数据核查力度,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全流程的监控,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常态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为推进津南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员会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