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津南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津南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25〕2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津南区卫生健康委起草了《津南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5年6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到区卫生健康委,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附件:津南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5年4月22日
(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委 李欣欣;
联系电话:28562228;
传真:28540000)
草案正文
津南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25〕2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 2025年底,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危急重症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 2035年,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津南相适应的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连续性显著增强,全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提升。
二、加强分工合作,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
(一)科学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结合新型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功能定位。科学设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和规模,优化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资源布局。医疗卫生资源侧重保障基层或重点需求,向儿科、急救、康复、精神卫生、老年护理、职业病防治等领域倾斜。全面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能力。(区卫健委、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区域医共体建设。不断完善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逐步实现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建立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提升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共享中心建设实效,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到2025年底,以上共享中心实现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全覆盖,医共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项目实现全部互认。聚焦就医和诊疗秩序、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协作联动与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等方面,加强对医共体运行效果评价。(区卫健委、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健全以津南医院、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与社区医院创建活动,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动态调整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到 2025年底,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能力建设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协助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传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处置等工作。(区卫健委、区委社会工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中医药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完善以中医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中医馆和中医阁为网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医医院中医康复分中心、中医治未病分中心建设,辐射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未病、康复服务能力提升。依托中医医院,推进中医专科联盟建设,开展中西医会诊和临床协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阁建设。加强区级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组织中医文化市集活动,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提升群众中医药健康知识素养。(区卫健委负责)
(五)创新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在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深入实施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制度,探索疾控专业人员参与医共体工作。围绕重点疾病和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深化公共卫生服务,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积极参与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工作。(区卫健委负责)
(六)持续完善家庭医生制度。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要平台,建立完善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以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3+1+N”家庭医生团队建设。依法依规强化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深化服务内涵,在慢性病长期处方、开展灵活周期签约等基础上,针对居民需求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签约服务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服务模式。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评价及监督力度,以组织管理、签约续约、履约服务、质量效果、服务认知和满意度等质效提升为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家庭医生团队结构,到2025年底,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打造1个金牌家庭医生团队。(区卫健委负责)
(七)健全重点疾病防控体系。坚持预防为主,聚焦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点疾病,建立完善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健全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早干预的综合防控体系,探索多病共防、多病共管新模式。推动医体融合运动防治慢病先行试点医疗机构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做强做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网底作用。(区卫健委负责)
(八)加强医养结合。合理布局养老机构、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护机构与公立医院老年医学科,推动形成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互补的老年人健康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机制,优化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资源衔接,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到 2025年底,全区公立医院全部设立老年医学科,85%以上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覆盖率100%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为老年人提供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医疗等服务。(区卫健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服务能力现代化
(九)加强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坚持引育拔尖、补充紧缺、壮大基层,统筹推进各类医疗卫生人才发展,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落实卫生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和中医药人才系统培育工程。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儿科、重症医学、呼吸、精神科、传染病、老年医学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基层卫生适宜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着力培养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防治方向带头人。深入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激励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强疾控机构人员配备,实施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医教协同,落实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区卫健委、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评价结果纳入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依托天津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纳入全市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核心能力。强化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培训演练,提升专业实战能力。落实国家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相关规定。(区卫健委负责)
(十一)加强区属医院能力建设。加强区属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发展急诊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学科,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等诊疗和服务能力。借助市属三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区属医院工作机制、全市疑难病例多机构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机制,以人员、技术、管理下沉为纽带,不断提升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逐步实现急危重症就近救治,常见病、多发病不出区。落实国家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医院工作。(区卫健委负责)
(十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强基工程,围绕“强基层、固基础、保基本”工作思路,做好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中医药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传染病筛查、防治水平。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实行慢性病多病共管,加强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全面开展居民心理健康指导、老年人认知功能评估和抑郁症筛查工作。增强儿科、口腔科和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推进胸痛救治单元和救治点、社区疼痛门诊、基层慢病规范化管理中心建设。统筹镇医疗卫生人才资源,通过镇管(聘)村用等方式,定期向乡村派驻医务人员,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三)加快发展高水平医疗服务。依托区属公立医院和社区医院打造区级医疗中心和次中心,带动全区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争创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025年,培育5个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和5个临床特色专科。支持区级医院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区卫健委负责)
(十四)持续提升护理服务能力。优化护理资源布局,健全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临终期关怀的连续护理服务体系。发展壮大护士队伍,到2025年底,全区护士总数达到4000人,每千人口护士数达到4.3人以上;到2027年底,全区护士总数力争达到4600人左右,每千人口护士数力争达到5人。深化优质护理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扩大老年、残疾人、母婴护理、社区护理及安宁疗护等服务供给,发展居家护理服务和长期照护,满足群众多样化护理需求。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区卫健委负责)
(十五)不断优化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借助医共体建设,构建区域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康复医学科、设置康复医疗床位,将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临床营养科,建立覆盖“疾病-营养-疼痛-心理-康复”等方面的综合诊疗模式。(区卫健委负责)
(十六)加强应急医疗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医疗应急预案体系。实施医疗应急专项能力提升行动。加强韧性医院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平急转换能力和院内救治水平。加强医疗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完善院前急救体系,重点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提供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服务。推动公众参与的社会急救互助体系建设,大力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开展急救演练,提升公众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区卫健委负责)
四、加强科技创新与质量安全,推进服务标准优质化
(十七)提升医疗卫生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卫生健康领域研发平台建设,坚持临床研究和医疗救治协同,学科建设和团队培育结合,强化科研攻关在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治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医学科技前沿领域新技术、新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积极搭建医企交流合作平台,推进医疗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医药领域科研合作、学术交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国产创新药械临床应用,支持医疗机构按需配备使用。(区卫健委、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保障。健全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参与、社会监督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机制。建立完善高水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区级质控组织体系,覆盖主要临床专业和重点医疗技术,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加强医疗机构院科两级质控体系建设,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提升。提高药品供应保障和药学服务水平。(区卫健委、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诊疗服务连续性。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落实双向转诊制度,重点畅通患者下转通道,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病床有效衔接,保障患者特别是长期住院患者的诊疗连续性。到2025年底,建立医疗机构间转诊制度,指导协助患者上下转诊;到 2027年,配合建立市域内医疗机构间顺畅的转诊制度。持续健全我区急救体系,推进120急救站点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建立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区卫健委负责)
(二十)提升诊疗服务便捷性。坚持运用新手段、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形成更简便、连续、高效的现代化医疗服务模式。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整合打通相关线上服务终端,优化医院智慧服务。推进互联网诊疗和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加快推进基层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推进授权调阅和开放共享。深入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集成办理。强化“数字化”接种门诊应用水平。鼓励公办机构推进日间诊疗服务,拓展日间医疗服务范围。推广出院患者“一站式”服务,做到“当日出院、当日结算”。探索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多种付费渠道,形成“就诊-检查-回诊-取药”全流程无主动支付,实现“先诊疗后付费”“一次就诊一次付费”等便民举措,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效率与患者就医体验。(区卫健委负责)
(二十一)增强诊疗体验舒适性。持续推进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病房改造提升。推进医疗机构人文建设,加强医患沟通,保护患者隐私。支持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疼痛门诊、心理门诊、睡眠门诊等新型门诊建设,持续加强临床心理、麻醉镇痛、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大力推动住院患者免陪照护服务,到 2025年底,到2025年底,津南医院扩大住院患者免陪照护服务范围扩大至三个病区;到2035年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全区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部建立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区卫健委负责)
五、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管理精细化
(二十二)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公立医院议事决策制度。选优配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积极组织参加公立医院绩效监测,建立区内定期监测和调度机制,加强对健康产出、服务质量、费用控制和分级诊疗等重点指标的质控和督导,强化监测评价结果运用。推进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区卫健委负责)
(二十三)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优化疾控机构职能,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技术服务。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统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质量控制。(区卫健委负责)
(二十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与基层功能定位、服务特点相适应的评价评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开展基层医疗质量提升“四个一”行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依法执业。(区卫健委负责)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治理科学化
(二十五)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责任。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规范作用。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健全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对中医、精神病等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区财政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完善服务购买机制。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总额付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全区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落实编制标准,用好空余编制,动态调整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医疗机构要优先保障薄弱学科和优秀技术人员用编需求。落实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构建以医德医风、临床能力、创新价值、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持续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强化公益属性。做好结构调整,动态缩小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医疗机构内部业务科室间的收入差距,动态缩小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重,提升医务人员收入稳定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医师待遇。落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快数字化转型赋能。加快推动津南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推广应用信创产品,开展针对性信息安全培训,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内涵,鼓励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在临床诊疗、医疗服务、医院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应用。推进“三医”互联网诊疗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机制,结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开展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示范医院建设。(区卫健委负责)
(三十)加强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督执法机制,落实依法联合惩戒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协同,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进“机构监管、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的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统筹抓好行风建设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依法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引导促进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发展。(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项任务,因地制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要加强协作配合,制定配套政策,建立以整体绩效为重点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机制。围绕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背景介绍
背景介绍
2025年2月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5〕2号)正式印发,要求“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项任务,因地制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为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我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津南区卫生健康委起草了《津南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津南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明确了2025年底和2035年的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主要包括科学合理布局医疗资源、推进区域医共体建设、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加强中医药体系建设、创新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机制、持续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健全重点疾病防控体系、加强医养结合8项重点任务。第三部分为推进服务能力现代化,主要包括加强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区属医院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发展高水平医疗服务、持续提升护理服务能力、不断优化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应急医疗能力建设8项重点任务。第四部分为推进服务标准优质化,主要包括提升医疗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提升诊疗服务连续性和诊疗服务便捷性、增强诊疗体验舒适性5项重点任务。第五部分为推进管理精细化,主要包括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3项重点任务。第六部分为推进治理科学化,主要包括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完善服务购买机制、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数字化转型赋能、加强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6项重点任务。第七部分为组织实施,对各相关部门明确了工作要求,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