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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津南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津南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

区域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津南区噪声管理工作,创造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保障居民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工作任务,津南区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津南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12月18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附件:津南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5年12月9日

(联系人:区生态环境局管理一科 张  壮;)

联系电话:88657856;

电子邮箱:jnqsthjj02@tj.gov.cn)


草案正文


津南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区噪声管理工作,创造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保障居民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根据津南区声环境管理工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适用津南区行政区域内的行为噪声管理。

三、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5.《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

6.《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津环气候〔2022〕93号);

7.《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

8.《天津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指南(试行)》

四、术语和定义

1.划分单元

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和类别,以交通线路、河流、湖泊、沟壑等明显线状地物为边界,将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所在居住小区、工作场所或单位的院落等,围成边界清晰的闭合区域,作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的最小区域,即划分单元。

2.交通线路

包括GB3096—2008中规定的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内河航道等交通干线;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城市支路和街弄里巷等非交通干线。

3.交通线路边界

为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

4.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扩展区

指为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影响,将受建筑施工噪声、行为类社会生活噪声影响较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边界线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扩展区,按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五、划分原则

1.以建筑物实际功能和类别为依据,将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分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2.确定划分单元。充分利用交通线路、河流、湖泊、沟壑、居住小区边界等划分出单个或多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单元;将镇政府所在地及辖区内部分村庄和小区划分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单元。

3.确定划分边界。对于有明显边界的划分单元应准确描述划分单元的边界信息。对于没有明显边界的划分单元列出划分单元内的小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名称。

4.划分单元中噪声敏感建筑物所在院落的占地面积比例不应小于80%;原则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面积应不低于0.1平方公里。

5、根据建筑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外200米内,划定为建筑施工噪声敏感扩展区,建筑施工噪声敏感扩展区内建筑施工工地也应按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要求管理

6、根据行为类社会生活噪声的影响范围,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外200米,划定社会生活噪声敏感扩展区,社会生活噪声敏感扩展区内社会生活噪声也应按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要求管理

7.划分范围外区域的规定。划分范围外的学校、医院、社会福利、乡村地区较为集中的居民生活区等均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执行。

六、划分结果

津南区3个街道、8个镇。此次划分对津南区中心城区范围(街道)内全域进行划分,对镇政府所在地成规模的居住小区、以及乡村地区较为集中的居民生活区进行划分11街道共划分34块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共计为72.08km232个未整合村的农村宅基地进行划定,共计为8.13km2具体划分方案见附表。

七、管控措施

1.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2.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分工按照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津生态环保办〔2024〕1号)、《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执行。

八、实施要求

1.本方案由天津市津南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噪声敏感建筑物变化情况,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确因较多建筑物功能和类别发生变化的,可实施动态修编。

附件1.津南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表

     2.津南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示意图


附件1

1 津南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表

序号

镇街名称

划分单元名称

划分单元编号

划分单元面积(km2

划分单元四至范围

1

双港镇

双港镇-1

SG-1

0.65

台儿庄南路-华兆路-国胜道-国胜道-育才路-园门路-支路一-台儿庄南路

双港镇-2

SG-2

1.97

领世北郡北侧边界-康桥花园北侧边界-富力桃园北侧边界-微山南路-梨双路-普泰花园西侧边界-清郁佳园西侧边界-领世达观3期北西侧边界-领世北郡西侧边界-领世北郡北侧边界

双港镇-3

SG-3

1.54

盛港路-天津大道-五号路-津沽公路-梨双公路-慧通道-康和路-鑫港园南侧边界-五大街-盛港路

双港镇-4

SG-4

0.46

李桃园小区、欣桃园小区、双港实验小学(河畔校区)、双港派出所

双港镇-5

SG-5

1.04

吉兆路-国盛道-南兴道-大沽南路-吉兆路

双港镇-6

SG-6

0.11

双港镇玫瑰庄园

双港镇-7

SG-7

0.38

北京街-慧文路-睿庆道-慧广路-梨双路-慧茂路-睿庆道-鄱阳南路-北京街

2

辛庄镇

辛庄-1

XZ(a)-1

1.25

津沽公路-洪泥河西路-慧稚道-莘学路-慧雅道-白万路-慧稚道-弘通道-鑫港二号路-久隆街-鑫港一号路-慧通道-梨双路-津沽公路

辛庄-2

XZ(a)-2

3.9

国展大道-鑫怡路-兴沽道-国昌路-国展大道--机场大道-张满庄路-津沽公路-颓尾巴河-洪泥河-吉泰道-鑫怡路-津沽公路-洪泥河-国展大道

辛庄-3

XZ(a)-3

0.11

辛庄镇天津悦府

辛庄-4

XZ(a)-4

0.07

辛庄镇碧水世纪园

辛庄-5

XZ(a)-5

0.08

慧丰道-莘学路-智宏道-白万路-慧丰道

辛庄-6

XZ(a)-6

0.23

海河南道-鑫怡路-兴沽道-国发路-海沽道-国达环路-海河南道

3

咸水沽镇

咸水沽镇-1

XSG-1

9.55

雅润路-津沽公路-东沽路-老海河-天津大道-咸排河-津南大道-月牙河西路-聚祥道-二八公路-津晋高速北辅道-雅润路

咸水沽镇-2

XSG-2

0.85

二八公路-津南法院东侧边界-咸水沽第三中学东侧边界-咸水沽第三中学南侧边界-头道沟村路-津岐公路-二八公路

咸水沽镇-3

XSG-3

1.64

东沽路-津沽公路-界河路-东沽路

咸水沽镇-4

XSG-4

0.11

咸水沽镇龙湖子宸

咸水沽镇-5

XSG-5

0.58

会展辅路-国华路-盛沽道-卫津河西路-会展辅路

4

双桥河镇

双桥河-1

SQH-1

0.92

津沽公路-双桥河路-津南大道-兆和园西侧边界-南华路-祥水路-津沽公路 和欣欣西里和欣达公寓

5

葛沽镇

葛沽-1

GG-1

3.05

海河南道-北园路-平湖道-柳河道-海河南道-海沽道-新华道-葛万路-文昌道-营顺路-安正道-葛万路-葛沽外环路-柳绿道-安正道-创意二路延长线-津沽公路-盘沽路-海河南道

葛沽-2

GG-2

0.06

海沽道-解放道-规划公园北侧-规划公园东侧-海沽道

6

八里台镇

八里台-1

BLT-1

4.61

致通路-白万路-津港公路-科技大道-阁榭路-八里台东路-爱情花园里南侧边界路及延伸线-洪泥河东路-二八路-致通路

八里台-2

BLT-2

3.8

唐津高速辅道-恒海路-天海道-天嘉湖路-幸福路-洪泥河东路-唐津高速辅道

八里台-3

BLT-3

3.09

八里台镇星耀五洲

八里台-4

BLT-4

0.53

八里台镇京基领墅

八里台-5

BLT-5

0.39

八里台镇大孙庄小区、八里台第三小学及翰文苑

7

北闸口镇

北闸口-1

BZK-1

1.27

宣惠道-建营路-普惠道-政安路-广惠道-北营路-明惠道-建营路-尚智园南侧边界-北闸口第二小学南侧边界-尚信园南侧边界-津岐路-宣惠道

北闸口-2

BZK-2

0.47

宣惠道-东营路-御惠道-西营路-普惠道-右营路-宣惠道

8

小站镇

小站-1

XZ-1

3.08

北马路-小站实验中学西侧边界-小站实验中学北侧边界-津南区人防教育基地北侧边界-檀香园北侧边界-檀香园东侧边界-东环路-葛万路--盛塘路-南付营路-西花园小区西侧边界-前营路-天山路-昌盛路-津岐公路-北马路

小站镇

小站-2

XZ-2

1.72

创业路-月牙河-前营路-小站练兵园东侧边界-后营路-盛塘路-葛万路-津岐公路-葛万北路-工业区四号路-创业路 华盛里北区

9

双新街

双新-1

SX-1

3.85

梨双路-微山南路-景蓬道-津港高速辅路-梨双路

10

双林街

双林-1

SL-1

3.89

微山路-浯水道-鄱阳路-渌水道-艺林路-泗水道-先锋排水河-大沽南路辅路-南兴道-微山路 和环美公寓

11

海棠街

海棠-1

HT-1

7.31

雅正路-南慧路-雅致东路-津沽公路-雅观路-同砚路-雅正路

海棠街

海棠-2

HT-2

9.52

雅深路-南慧路-雅泽路-津沽公路-雅润路-祥明路-和慧南路-同砚路-雅深路

(备注:1.因辛庄镇和小站镇划分单元编号一致,故在辛庄镇单元编号后加“a”予以区分。2.为便于全区统一规划,将以下地区划分到相邻属地,具体情况如下:①双港镇环美公寓纳入双林街-1;②双港镇顺和园、仁和园、善和园、吉昌园纳入双新街-1;③咸水沽镇静怡里、金旭里小区纳入海棠街-1;④咸水沽镇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星河湾别墅、正大骨科医院、金石里纳入海棠街-2,管辖权仍属于原属地。)


2 津南区未搬迁村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表

序号

属地

划分单元编号

划分单元面积(km2)

集中区域名称

1

双港镇

SG-8

0.19

双港镇郭黄庄村民房集中区

2

双桥河镇

SQH-2

0.21

双桥河镇东嘴村民房集中区

3

SQH-3

0.55

双桥河镇东泥沽村民房集中区

4

SQH-4

0.11

双桥河镇孙庄子村民房集中区

5

SQH-5

0.35

双桥河镇西泥沽村民房集中区

6

SQH-6

0.22

双桥河镇西官房村民房集中区

7

北闸口镇

BZK-3

0.13

北闸口镇大芦庄村民房集中区

8

BZK-4

0.4

北闸口镇北义心庄村民房集中区

9

BZK-5

0.37

北闸口镇正营村民房集中区

10

BZK-6

0.14

北闸口镇光明村民房集中区

11

BZK-7

0.15

北闸口镇义和庄村民房集中区

12

BZK-8

0.15

北闸口镇前进村民房集中区

13

BZK-9

0.14

北闸口镇月桥村民房集中区

14

八里台镇

BLT-6

0.2

八里台镇毛家沟村民房集中区

15

BLT-7

0.3

八里台镇刘家沟村民房集中区

16

BLT-8

0.23

八里台镇北中塘村村民房集中区

17

BLT-9

0.42

八里台镇南义心庄村民房集中区

18

BLT-10

0.34

八里台镇双闸村民房集中区

19

BLT-11

0.27

八里台镇和顺地村民房集中区

20

BLT-12

0.42

八里台镇小黄庄村民房集中区

21

BLT-13

0.19

八里台镇西小站村民房集中区

22

小站镇

XZ-3

0.19

小站镇操场河村民房集中区

23

XZ-4

0.16

小站镇迎新村民房集中区

24

XZ-5

0.2

小站镇前营村民房集中区

25

XZ-6

0.23

小站镇东闸村民房集中区

26

XZ-7

0.12

小站镇坨子地村民房集中区

27

XZ-8

0.18

小站镇东西庄房村民房集中区

28

XZ-9

0.52

小站镇四道沟村民房集中区

29

XZ-10

0.26

小站镇南付营村民房集中区

30

XZ-11

0.15

小站镇东大站村民房集中区

31

XZ-12

0.35

小站镇营盘圈村民房集中区

32

XZ-13

0.39

小站镇新开路村民房集中区


附件2





(双港镇)



(辛庄镇)



(咸水沽镇)



(双桥河镇)



(葛沽镇)



(北闸口镇)



(八里台镇)



(小站镇)



(双新街)



(双林街)



(海棠街)

背景介绍


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的要求。按照《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23-2025年)》中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津南区噪声管理工作,提高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声环境质量,创造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津南区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津南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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