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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农技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06 11:16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津南区农术推广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区农林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农林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农业生产布局、结构调整、设施化建设、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种粮、良种等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负责农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研发,指导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对耕地质量进行保护、监测,改善和提高耕地质量,组织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和质量管理,推广土肥技术。负责农林业病虫害预测预报、综合防治工作,对植物种子、林木、水果、花卉及苗木等进行检疫。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和珍贵野生林木的保护工作。负责和指导林业技术推广和林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种植业农产品安全抽样监督、监测工作、农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执法检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工作。负责有关信息和生产统计,预测并发布农林业相关产品及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技术信息。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内设 8 个职能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人员结构副处级1名,正科级6名,副科级1名,副高级3名,中级7名,助理2名,其他人员5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340.19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292.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40.19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

292.2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340.19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 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340.19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292.21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工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26.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住房保障支出30.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支出。

农林水支出1236.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基本公用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及基本公用支出593.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项目资金747.1万元,其中农业项目资金668.1万元,林业项目资金79万元。农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75万元,病虫害控制269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5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01.1万元;农业执法监管8万元。林业项目资金7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防灾减灾。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9.07万元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3万元、手续费0.5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9万元,电费5.95万元,邮电费3.1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7.4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专用燃料0.6万元,委托业务1万元工会经费4.18万元,福利费13.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15万元,其他交通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万元主要项目是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165万元水稻基质育秧技术项目35万元,增施商品有机肥项目70万元,农药包装物回收项目67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7月底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中: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预算金额    700.1万元

)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是指具备一定植保专业技术条件的服务组织,采用现代装备和技术,开展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3.水稻基质育秧水稻育秧基质是由秸杆发酵而来的一种有机物质。水稻基质育秧技术是适合当前生产需求的“傻瓜”技术,它把繁锁的育秧技术变得简单易行,避免了育秧对土地的破坏,减少土壤表层流失,并可以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

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 2020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农田残膜回收项目情况

 

一、  项目概述

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构建“源头控制、高效回收、资源利用”为目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农田残膜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农膜残留污染,促进农业农村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健康发展。

二、  立项依据

依据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9年农田残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函》(津农委函[2019]21号)

三、  实施主体

为保障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2019年津南区农田残膜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委、区农技中心主要领导担任,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农技中心、农机中心和各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田残膜回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办公室设在区农技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农技中心主要领导兼任,负责农田残膜回收利用日常工作津南区各镇政府是实施农田残膜回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农田残膜回收工作政策宣传、情况摸底、台账记录、监督检查、自查自验、迎检整改及资金发放等

四、  实施方案

(一)统计覆膜情况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镇开展农膜使用情况统计,及早组织统计核实所管辖区域内农膜覆盖面积、使用量、覆膜作物类型、回收处理量基本情况,统计结果公示后报区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宣传贯彻地膜标准

积极宣传贯彻实施《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国家强制标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巡查违法生产和销售不达标地膜的行为,为我区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提供源头保障。

(三组织农田残膜回收。

各镇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制定本镇工作方案,组织农业生产者、合作组织等采取机械化捡拾人工捡拾相结合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回收模式,确保全面完成回收目标。

(四)加强农田残膜回收处置

由区农业农村委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天津市农业生态保护办法》《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区域农田残膜回收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不回收农田残膜的行为,并留存检查记录,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农田残膜处置监管,确保不形成二次污染。

(五)回收残膜处与利用。

各镇结合实际,做好本镇回收情况登记、核验工作,建立台账留档待查。本着不造成再次污染的原则,依照实际情况选择处置与利用方式

五、  实施周期

(一)20197月,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二)20198-12月,各镇落实本区域内农田残膜回收工作,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农膜回收工作部署落实和监督检查。

(三)201912月,各镇按照“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的考核目标进行自评及工作总结。

(四)20201-3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对各镇农田残膜回收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资金补助;对未完成工作或存在问题的镇,按要求进行整改。

六、  年度预算安排

资金预算140.3万元(含市级补助资金24.2万元、区级补助资金116.1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残膜回收补助96.8万元,回收运输补助16.75万元,回收处置补助16.75万元,宣传推动等费用10万元。区级资金116.1万元纳入2020年财政预算。

七、  绩效目标和指标

全面启动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通过政策扶持,促进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推动全区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积极处置回收的农田残膜,提升我区农田残膜资源化利用水平

 

 

 

附件:

附件2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等(参考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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