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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附表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02-06 13:39

天津市津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涉密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机构设置涉密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6415.2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164.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415.2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164.5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415.2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6415.2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164.54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 民间组织管理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经费支出;

4. 其他优抚支出3634.8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支出;

5. 行政运行支出178.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及公用支出;

6. 住房公积金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7.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 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378.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安置期间生活费、自谋职业金、自主就业金;

10.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保险费及培训支出;

11.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313.4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及春节慰问支出;

12.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41.6万元,主要用于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及医疗保险补缴支出;

13. 拥军优属支出174.2万元,主要用于双拥经费及春节、八一慰问驻区部队、天津警备区机关及津南消防支队经费支出;

14.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91.7万元,主要用于编外长期聘用人员支出及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工作经费;

15.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238.1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7万元,包括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0.1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维(护)费0.3万元、工会经费1.7万元、福利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8.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万元、其他社保缴费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9个,涉及预算金额6123.7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民间组织管理。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指出。

3.其他优抚支出。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4.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5.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教育、医疗等支出。

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7.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反映用于其他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8.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附件8为空表,本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附件10为空表,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优抚对象临时救助项目情况

 

一、      项目概述:为我区优抚对象发放临时救助

二、      立项依据:根据《津南区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办法(试行)》(津南民字〔201686号)

三、      实施主体:天津市津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      实施方案:本人申请,村(居)、街镇审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五、      实施周期:按季度审批发放。

六、      年度预算安排:50

七、      绩效目标和指标:

1.绩效目标.为全面做好我区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工作,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因重大疾病和突发性事件等不可抗拒性因素造成的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困难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水平。

2.指标:

数量指标,优抚对象临时性生活困难200人。

质量指标,解决优抚对象因重大疾病和突发性事件等不可抗拒性因素造成的临时性生活困难,人均救助2500元。

时效指标,按申请、审批符合条件时间,按季度发放。

社会效益,保障困难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水平。

附件:

天津市津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天津市津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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