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葛沽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葛沽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上级行政机关负责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葛沽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本行政区域内25个村委员会和6个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7、法律规定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内设9个职能科室,下辖8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8个,具体包括:
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天津市津南区葛沽实验小学、天津市津南区葛沽第二小学、天津市津南区葛沽第三小学、天津市津南区三合联合小学、天津市葛沽第三中学、天津市津南区第九幼儿园、天津市津南区第十二幼儿园、天津市津南区葛沽卫生院,共计8个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38,836,871.46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63,409,397.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080,788.52元,占87.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30,880,089.10元,占9.11%;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7,159,220.17元,占2.11%。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38,836,871.46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63,409,397.74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51,570.68元,占64.94%;项目支出116,437,398.18元,占34.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2,684,261.52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2,273,187.09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4,895,537.55元,其中:
“行政运行”18,981,379.83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工福利支出,政府办公经费等;
“事业运行”2,182,206.41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42,460.00元,其中:
“统计抽样调查”42,460.00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1,210,000.00元,其中:
“事业运行”1,21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850.00元,其中: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85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经费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384,241.31元,其中: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党务干部、两新指导员工资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4,400.00元,其中: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4,4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员补贴。
7、“公共安全支出—公安”2,460,604.68元,其中:
“其他公安支出”2,460,604.68元,主要用于辅警人员经费的补贴、治安管理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普通教育”83,084,152.33元,其中:
“学前教育”6,740,637.00元,主要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的支出;
“小学教育”60,536,518.69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的支出;
“初中教育”15,806,996.64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的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普及”233,532.20元,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233,532.20元,主要用于科普宣传经费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662,867.38元,其中:
“群众文化”601,720.00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61,147.38元,主要用于葛沽镇民俗花会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160,000.00元,其中:
“其他文物支出”160,000.00元,主要用于郑家瓦房的鉴定费和测绘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1,525,420.58元,其中: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625,054.00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3,265,036.95元,其中: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265,036.95元,主要用于明珠社区社会工作者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511,796.75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92,810.27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18,986.48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533,594.00元,其中: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33,594.00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766,545.97元,其中:
“死亡抚恤”37,215.97元,主要用于烈属的抚恤支出;
“伤残抚恤”44,970.00元,主要用于带病还乡伤残军人的抚恤支出;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83,460.00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其他优抚支出”900.00,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719,000.00元,其中:
“殡葬”719,000.00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对各村居殡仪事项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14,656.80元,其中:
“残疾人康复”14,656.8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682,196.00元,其中: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82,196.0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76,268.11元,其中: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76,268.11元,主要用于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1,272.00元,其中: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1,272.00元,主要用于未整合村老年人的生活补贴,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331,348.07元,其中: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64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乡镇卫生院”8,691,348.07元,主要用于对乡镇卫生院经费的补贴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622,187.00元,其中:
“计划生育服务”44,24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77,947.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978,567.89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45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4,333,503.9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265,063.9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25、“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2,292,223.00元,其中:
“大气”2,292,223.00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7,910,957.33元,其中:
“城管执法”4,678,957.33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232,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等。
2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36,815.66元,其中: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36,815.66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7,550,000.00元,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55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285,162.70元,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285,162.7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402,525.87元,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402,525.87元,主要用于物业公司人员经费的补贴等。
31、“农林水支出—农业”1,945,520.00元,其中:
“事业运行”1,945,520.00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150,52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6,999,823.28元,其中: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6,999,823.28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转经费的支出等;
33、“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34,000.00元,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234,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制造业”4,152,000.00元,其中:
“其他制造业支出”4,152,000.00元,主要用于工业部门经费支出。
3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建筑业”485,000.00元,其中:
“其他建筑业支出”485,000.00元,主要用于建筑业方面的经费支出。
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2,543,840.00元,其中: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2,543,840.00元,主要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其他支出”1,000,000.00元,其中:
“其他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对贫困地区的扶持。
3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7,292,176.00元,其中:
“住房公积金”7,292,176.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89,667,633.65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3,943,260.44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27,516,787.82元,其中:
“基本工资”21,561,799.4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津贴补贴”15,372,024.27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等;
“奖金”1,426,352.71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的奖金;
“伙食补助费”130,305.00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伙食补助费;
“绩效工资”26,472,755.0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92,810.27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业年金缴费”3,518,986.48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83,503.97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5,063.92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36,324.93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保险;
“住房公积金”23,332,482.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
“医疗费”781,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793,379.73元,主要用于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补贴以及在编人员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其中用于学校长聘人员工资及教师其它工资福利8,238,256.49元,用于政府外聘临时人员及在编人员其它工资福利10,966,107.65元,用于卫生院其它工资福利1,589,015.59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2,115,046.95元,其中:
“办公费”5,532,574.06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的支出;
“印刷费”1,977,292.70元,主要用于单位印刷费的支出;
“手续费”12,238.03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的支出;
“水费”315,521.43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的支出;
“电费”594,926.84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的支出;
“邮电费”365,961.90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话、传真费等的支出;
“取暖费”3,390,235.99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冬季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1,465,820.50元,主要用于对物业公司的补贴等;
“差旅费”64,982.52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2,973,279.61元,主要用于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费用;
“租赁费”2,973,279.61元,主要用于租赁的费用;
“培训费”372,828.88元,主要用于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1,068.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1,343,919.23元,主要用于购买专用材料支出;
“专用燃料费”980,000.00元,主要用于环卫作业车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10,345,535.72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4,161,432.99元,主要用于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1,022,912.59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1,941,864.6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981.6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
“其他交通费用”749,257.0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及工作人员办公租车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05,350.01元,其中教育支出165,614.34元,及上述科目未包含的其他公用经费支出4,139,735.67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04,478.22元,其中:
“离休费”125,953.7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工资等;
“退休费”1,633,403.9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镇承担部分的费用;
“退役费”22,080.00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抚恤金”491,993.17元,主要用于烈士遗属、伤残人员等抚恤金;
“生活补助”3,135,026.8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等;
“救济费”76,268.11元,主要用于贫困人员的生活救济费;
“医疗费补助”108,006.8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奖励金”1,680,629.00元,主要用于对村上符合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员奖励金以及计划生育方面的奖励等;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00,52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0,596.70元,主要用于上述科目未包含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资本性支出”1,424,080.43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1,051,625.13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公务用车购置”12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252,455.30元,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
5、“对企业补助”442,380.00元,其中:
“费用补贴”442,380.00元,主要用于对物业部门的补贴等。
6、“其他支出”9,964,860.23元,其中: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助组织补贴”9,964,860.23元,主要用于对明珠社区的补助支出。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元,当年收入66,106,306.00元,支出总计66,106,306.0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66,106,306.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66,106,306.00元,其中:“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66,106,306.00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93,049.62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此项经费。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91,981.6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981.62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老的车辆已报废,经上级部门批准,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8辆,购置公务用车1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1,068.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31,070.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0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05,256.4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9,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4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卫生院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2019年度,津南区葛沽镇教育支出84,152,851.65元、包括全镇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工资及公用经费的支出,工资实行统发,公用经费实行天津市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331,348.07元,主要用于镇卫生院的人员补助支出。
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682,196.00元,主要用于低保户和困难儿童的补助,区民政局与镇财政将匹配资金拨付镇民政办,由民政办按照低保户每人每月980元的标准按户核算,发放到低保户,困难儿童参照“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困难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执行。
4、殡葬福利719,000.00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节俭文明环保办理丧事的村丧事服务人员和丧主的奖励。按照“葛沽镇关于殡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由村、民政办统计核算,由财政拨付民政办统一发放。
5、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712428元,区劳动局与镇财政将匹配资金拨付镇政府,镇政府按照当月老年人人数将每人每月340元补贴款发放到人。
以上各项民生支出均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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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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