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部门
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 分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葛沽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葛沽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上级行政机关负责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葛沽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本行政区域内25个村委员会和6个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7、法律规定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津南区葛沽镇内设9个职能处室,下辖7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津南区葛沽镇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津南区葛沽镇部门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8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津南区葛沽实验小学、天津市津南区葛沽第二小学、天津市津南区葛沽第三小学、天津市津南区三合联合小学、天津市葛沽第三中学、天津市津南区第九幼儿园、天津市津南区葛沽卫生院等7个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1172.4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24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37.3万元,占87.5%;事业收入2627.3万元,占12.4%;其他收入3.1万元,占0.01%。
二、关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1172.4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24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7.7万元,占87.2%;项目支出2572.1万元,占12.1%。
三、关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537.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35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5.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8.5万元,其中:
“人大会议5.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换届选举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906.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5.3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128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工福利支出,办公经费等;
“事业运行”6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事务支出”5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长期聘用人员经费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119.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6.5万元,其中:
“事业运行”11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3万元,其中: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活动室建设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1.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1万元,其中: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津贴。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142.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2.8万元,其中:
“治安管理”142.8万元,主要用于辅警人员经费的补贴
7、“教育支出—普通教育”745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42万元,其中:
“学前教育”417.8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等学前教育的支出;
“小学教育”5706.9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的支出;
“初中教育”1330.3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普及”40.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9.6元,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40.7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宣传经费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536.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21.2万元,中:
“群众文化”16.1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520万元,主要用于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民间花会)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9.5万元,其中: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313.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58.4万元,其中: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13.1万元,主要用于明珠社区社会工作者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98.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98.7万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41.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1.1万元,其中: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1.1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21.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8.2万元,其中:
“死亡抚恤”0.8万元,主要用于烈属的抚恤支出;
“伤残抚恤”1.8万元,主要用于带病还乡伤残军人的抚恤支出;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3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义务兵优待”12.2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抚金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102.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7万元,其中:
“殡葬”102.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对各村居殡仪事项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5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万元,其中: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0.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4万元,其中: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0.6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97.1万元,其中: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5万元,主要用于未整合村老年人的生活补贴,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66.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1万元,其中:
“乡镇卫生院”566.7万元,要用于对乡镇卫生院经费的补贴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1.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万元,其中: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1万元,要用于管理精神病患者经费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45.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4.8万元,其中: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5.7万元,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7.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持平,其中:
“食品安全事务”7.4万元,要用于食品安全员的工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59.4万元,与上决算相比增加125.8万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4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43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3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19.9万元,与上决算相比增加38.2万元,其中: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19.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与上决算相比增加10万元,其中: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其他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100.6万元,与上决算相比增加100.6万元,其中:
“大气”100.6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900.1万元,与上决算相比增加145.9万元,其中:
“城管执法”531.2万元,主要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68.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队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
2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3.7万元,与上决算相比增加43.7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3.7万元,主要用于特色小镇宣传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25.7万元,与上决算相比增加130.4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25.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65.9万元,与上决算相比减少56.7万元,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65.9万元,主要用于葛龙湾物业以及葛沽物业管理中心人员经费的补贴支出。
31、“农林水支出—农业”277万元,与上决算相比增加92万元,其中:
“事业运行”189.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87.8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复垦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520.2万元,与上决算相比增加387万元,其中: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520.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转经费的支出等;
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制造业”348.7万元,与上决算相比减少32.5万元,其中:
“其他制造业支出”348.7万元,主要用于工业部门人员经费的支出。
四、关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584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9449.1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92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津贴补贴”33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等;
“奖金”11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的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3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保险;
“伙食补助费”16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伙食补助非;
“绩效工资”25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业年金缴费”31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68.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补贴等,其中用于学校临时工、保安、民师等429.1万元,用于政府外聘临时工551万元,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加班费值班费等311.1万元,执法队外聘人员390.4万元,社区临时工267万元,对村级工作人员补助520.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91.6万元,其中:
“办公费”18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的支出;
“印刷费”4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印刷费的支出;
“咨询费”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的支出;
“水费”2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的支出;
“电费”3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的支出;
“邮电费”3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话、传真费等的支出;
“取暖费”1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冬季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136.2万元,主要用于对物业公司的补贴等
“差旅费”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190.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费用;
“培训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46.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购买教学专用材料支出;
“劳务费”72.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769.2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6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7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
“其他交通费用”5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7.45万元,及上述科目未包含的其他公用经费支出88.7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26.6万元,其中:
“离休费”11.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工资等。
“退休费”4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镇承担部分的费用;
“退役费”1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抚恤金”5.7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遗属、伤残人员等抚恤金;
“生活补助”27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等;
“救济费”0.6万元,主要用于贫困人员的生活救济费;
“医疗费”5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的医疗费,以及财政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支出;
“奖励金”102万元,主要用于对村上符合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员奖励金;
“住房公积金”234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1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采暖补贴”12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17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物业服务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1.7万元,主要用于上述科目未包含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123.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
5、“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2万元,主要用于对物业部门的补贴等。
五、关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6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1.8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及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各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5台(套),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十、关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2017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2017年度,津南区葛沽镇教育支出7455万元、包括全镇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工资及公用经费的支出,工资是实行统发,公用经费实行天津市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66.7万元,主要用于镇卫生院的补助支出。
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5万元,主要用于低保户和困难儿童的补助,区民政局与镇财政将匹配资金拨付镇民政办,由民政办按照低保户每人每月860元的标准按户核算,发放到低保户;困难儿童参照“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困难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执行。
4、殡葬福利102.1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节俭文明环保办理丧事的村丧事服务人员和丧主的奖励。按照“葛沽镇关于殡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由村、民政办统计核算,由财政拨付民政办统一发放。
5、未整合村老年人生活补贴93.9万元,区劳动局与镇财政将匹配资金拨付镇政府,镇政府按照当月老年人人数将每人每月210补贴款发放到人。
以上各项民生支出均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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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8年葛沽镇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1:2018年葛沽镇预算公开.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