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津南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国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学校章程为抓手,努力构建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新格局,为津南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奠定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一)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领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津南区教育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议题列入教育局党委行政工作会议研究计划,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并有专项会议记录。按照依法治校的开展情况,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充分、详实的总结。
(二)调整津南区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教育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由教育局办公室承担,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推动、情况交流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履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三)调整津南区教育系统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按照《津南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津南法发[2020]7号),教育局根据人事调整对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津南区教育系统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进行了人员调整,对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细化,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有关问题。同时,对各基层单位的普法工作机构作进一步强调,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法治建设的使命责任,切实把贯彻落实好《职责意见》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依法治校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津南区教育局机关公文制发规定》、《津南区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做到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对教育局拟出台的相关“实施方案”、“工作措施”等文件,由法律顾问进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每月将落实行政决策制度相关制度情况报告上报区司法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做好教育服务事项权责清单的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三是严格实行持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天津市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实现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
2.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按照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配备了一名法制审核人员。二是聘请律师为常年的法律顾问,发挥律师专业人才作用,落实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深入基层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工作保证两名同志参加,同时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执法记录。二是填写执法检查情况记录单,并将执法检查情况记录单扫描上传天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三)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制定《津南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天津市津南区学校秋季开学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南区教育局关于疫情期间复课开学减轻师生压力的十项措施》等,做好控辍保学、师生减负工作。利用多种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听课教研活动,对学校教学进行指导服务,提高教学质量。针对学生因疫情复课后学习、生活方式的改变,产生的心理压力、焦虑心情、情绪变化等进一步做好心理健康疏导工作。做好心理健康情况摸排、上好心理疏导班会课、召开心灵交流分享会、分享家庭教育微课堂。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包保责任,加强对落实课程计划检查督导。做好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困难学生2020-2021学年度教育资助工作,保证符合教育资助政策的困难家庭学生应助尽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四)保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为加强依法治校规范开展,津南区教育局依据《关于印发津南区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津南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从学时 、学习内容、学习制度、学习保障等各方面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出明确要求,把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落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为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推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
三、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1.落实《津南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以民心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2.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究制定《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度保障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二)稳妥做好小学、初中招生工作。
1.认真落实“一制三化”工作要求,简化入学、转学手续,精简各类证明。相关业务科室和各镇成校严格执行市教委小学招生及初中招生指导意见,结合津南实际,制定津南区小学招生、初中招生实施方案。通过津南电视台、津南政务网、学校公示栏广泛宣传入学政策,认真做好政策答疑和解释工作。为外来务工人员来津南服务经济建设排除后顾之忧。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方面。对于一些高等人才或者企业负责人子女,加大了工作力度,特事特办,也解决了一些企业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三)结合双万双服工作。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天津市芳华通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新阳汽车电行有限公司、天津海友佳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了解企业发展中需要协调解决的一些入学问题,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办理;教育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责成专人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并跟进问题办理进展。
(四)积极引进高端教育资源。津南区人民政府和市教委签订合作办学框架协议,津南区教育局分别与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市实验中学、南开区教育局、河西区教育局签订合作办学协议,补齐津南区优质化高端化的教育短板,积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各基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加强《宪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学习宣传,推进“七五”普法实施。
1.教育局党委中心组成员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进行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国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
2.落实基层法治学习。按照津南区教育局《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方案》,要求各科室及中小学认真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到教育的各项工作中。
3.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一是立足学校。坚持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促进学校法治教育规范化、多样化。二是立足家庭。教育局编印《家长教材》十万余册,配发给各中小学。各学校定期举办家长学校、举行“家长开放日”,邀请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三是立足社会。教育局与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公安分局等多个部门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借助专业力量,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区各学校聘请公检法司工作人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每年定期邀请资深法官在我区中小学、中职学校举办有针对性的法治讲座。“七五”期间,教育局与司法局联合命名32所小学为“守法好少年”法治示范校,举行授牌仪式,为学生发放“守法好少年”安全小黄帽。与咸水沽镇司法所、蓝天律师事务所共同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全面落实《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标准》。积极发挥本区的市、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引领作用,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标准》工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在素质教育实施、深化教育改革、校园文化创建、提高教育质量上,提升新水平。
津南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