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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区城市管理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12 14:27


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的《津南区全面依法治区2020年绩效考评办法》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决定对相关单位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区执法方面的工作进行考评。我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上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一)成立法制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 刘怀文

: 耿学和、孙玉水李金仓、韩富生、乔永健

: 刘志强、姚贵波、肖雅娜、刘广超、程立容、刘彤、刘飞、吕阳友、邢维海、陈超、吴桂利、孙猛、赵世伟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成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以我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从依法治区的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入手,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水平。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普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1.专题部署,制定计划。区城市管理委一把主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年初委党组专门对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措施要求。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及时调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治素养培育。委办公室为具体办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3.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建设投资、大额资金开支的,都必须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4.以法治建设确保权力规范行使。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了内部控制规范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了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工程和廉政风险点的监控,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干部职工履职依法依规、干事创业廉洁高效。

5.以规范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制定完善方案制度40个,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议事决策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全面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建设

(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2020年区城市管理委紧紧围绕抢抓重大历史发展机遇、推动津南绿色高质量发展这一中心工作,以推进城市管理系统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任务为抓手,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精致化、精品化管理水平,结合津南区“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工作,进一步厘清津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坚持“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精细管理、重在长效”的原则,更好的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努力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系。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推进执法队伍整合

2019年底,组建了津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名义实行统一执法,主要负责本区直管区域的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并组织协调本区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

2020年2月,顺利完成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排,明确细化职责,做到权责清晰,边界清楚,为执法工作提供了职权保障。建立了执法台账,拟定了60余个业务台账,为实现底数清、情况明、执法准奠定基础。规范编制业务手册。规范了内强素质的“四知、五熟、六懂”业务手册内容,和外树形象的“三会、四做、五用”行为准则,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指南。

3.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贯彻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强巡查检查,重点对影响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规劝,引导市民树立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畅通投诉渠道,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予以积极响应,确保第一时间为居民排忧解难,将不文明行为的恶劣影响缩减到最小。

二是完善程序执法保障。一是为执法支队配发了新的执法文书。二是解决执法证件。执法支队正式在编人员持有《执法证》,协勤和暂未考取执法证的人员配备《工作证》。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特邀市城管委专家开展城管执法形势及执法实务培训,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加强制度保障。一是制作“四大规范”。即执法形象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规范。二是积极完善“四大保障”。即执法人员保障制度,执法车辆保障制度,器材装备保障制度,资源共享保障制度。

4.紧盯执法关键环节,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高标准开展节庆饰物、布标、窗贴、随处便溺、疫情期间宰杀家禽家畜、五年治违、城乡结合部移交区域历史遗留违建、渣土撒漏等专项治理。截止目前,我区城市管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37744人次,出动执法检查168406次,治理吐痰、便溺、乱扔垃圾、抛物行为1837件,治理乱刻乱画、广告喷涂4987件,治理焚烧落叶、垃圾行为330起,治理建成区违建967处,治理饲养家禽家畜605起,治理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52起,做出行政处罚397件,共处罚金14.092万元。

5.完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发挥城市管理委作用

一是发挥城市管理委检查考核职能作用。加强对各镇街城市管理考核和市容环境巡查,以考核巡查作为推动我区各项城市管理工作落实的手段,共计发现全区各类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1200余处,积极协调推动各相关单位和各镇街及时解决,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认真组织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按照区司法局要求,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通过学习和考试,提高了我委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3月份城管法治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时间点和日常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过程中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津南干部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区城市管理委共组织开展大型集中法治宣传活动40余次重点宣传《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0多人次。

(五)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我委压实责任,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2020年6月19日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和培训,全体执法人员观看了《民法典》宣传片,学习了《民法典》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强化了运用《民法典》规范行政执法的法治意识。会上,我委支队主要领导孙玉水同志重点介绍了《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并对贯彻落实《民法典》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进行了执法方面的部署。同时,我支队在普法宣传活动中,积极探索创新。一是支队普法视频作品《狗拉便便还罚款,你知道吗?》在津南区抖音普法挑战赛中被评为“一等奖”;二是支队长孙玉水同志的普法宣传漫画在“军魂永铸”津南区退役军人第一届书画主题作品征集活动中荣获“三等奖”,为津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宣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特邀市城管委专家开展城管执法形势及执法实务培训,为程序执法提供了依据保障。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市城管委组织的线上执法培训,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城管执法的新理念新要求和新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部署缺乏系统规划。“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还需要进一步落实,还没有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

(二)城市管理执法亟待明确权责清单。市管理执法部门机构改革以来尚未明确燃气供热类、道路桥梁类等方面的权责清单,导致执法依据缺失,执法证按照街镇划分执法权等,导致执法困难,跨区执法更难。

(三)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保障不足。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不足,按街镇人口的万分之三到五,应有持证人员360人,实际持证人员127人。此外,街镇执法人员30.6%长期被街镇借用其他部门,导致执法任务多人手少,难以实现执法全覆盖;车辆编制不足,支队56人却只有2部执法车辆,经常发生无车执法的情况,严重影响执法工作开展;器材装备不足,还未达到《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

(四)城市管理执法取证存在困难。对于占压绿地、随地便溺及犬只粪便等问题。发现违法结果时,相对人往往不在场。且占压绿地的处罚金额不适用于简易程序,程序繁琐,影响执法实际效率。

(五)影响我区营商环境和投资工作存在问题。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全过程实施登记制度管理不规范,开展渣土监管工作存在一定漏洞。

(六)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弱化。总体宣传培训工作摆位不够靠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每年只是牵头举办一两次大型培训,培训人员的覆盖面还不够,培训的内容没有完全征求基层执法大队的意见,缺乏一定的针对性。

(七)法制宣传效果不理想,执法队伍形象不佳。媒体正面宣传重视程度不够,梳理典型、优化形象力度不够。

(八)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不足。开展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存在普法宣传不足的问题。

三、制定整改措施

(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管理措施和政策性文件的制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指导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创造条件帮助企业安全有序复工。

(二)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改革等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规范本部门权责清单,认真履职尽责。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围绕中心工作和服务大局,严格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发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生活垃圾管理、市容管理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不得以个别商议代替会议讨论,不得以会前沟通、领导传阅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五)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保障依法决策。

(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融合发展,加快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线上化、网络化,积极推广“互联网+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坚持“法无规定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严格按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每一件案件执法主体合法、程序正当、适用法律正确、自由裁量适当、法律文书规范,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检验。

(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和其他督查工作。组织执法证到期人员通过考试换领新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和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经费投入,配置齐全的执法全过程记录硬件设备、设施、工作场所等。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的配套制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工作指南。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栏目的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务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通报、回应机制。

(十)强化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深入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完善内部层级监督,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十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理性反映诉求,及时有效处理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依法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十二)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加强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法治讲座等普法活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十三)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探索开展机关内部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法。   

(十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完善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下一步工作建设作出部署。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效,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十五)深化城市管理执法行动。深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依法开展市容、渣土、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违法建设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细化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举措。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严格执法,细化落实城市管理长效管理举措,努力找出破解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广告乱设乱搭乱建等长期性问题的解决办法。

(十七)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便民化和规范化水平,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综合运用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十八)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1.深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认真贯彻市、区有关要求,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方略、社会主要矛盾、党的建设总要求等,了解掌握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深入加强宪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教育活动,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形成法律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民心工程”等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的实施,特别是“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利用等难点问题的解决,做好《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天津市绿化条例》、《天津市公园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学习普及,同时号召广大企业、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基础设施,爱护市容环境,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牢牢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这一重点,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宣传发动责任做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入社区、津沽休闲园等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突出部门、重点行业和群体的宣传作用。深入组织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宣传、以身作则,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实现在服务中普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

4.抓好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视情组织全区“垃圾分类”普法宣传。提前谋划,认真准备,通过设立宣传橱窗、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为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十九)切实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治理

1.建立健全全程监管服务工作机制。区住建委负责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对建筑渣土的运输、渣土卸地的登记备案监管和服务工作,确保从渣土产生到运输到消纳处理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不留工作死角。在加强监管工作的同时,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主动帮助产生渣土企业协调解决遇到的渣土运输及处理问题和困难,规范渣土运输处置行为,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2.靠前服务严格落实渣土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渣土审批备案制度,通过有针对性的巡查,加强源头管控,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对巡查中发现的未备案企业,按照备案流程和程序,要求企业做好备案工作,认真核对备案企业登记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明,从速办理,“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推行渣土报备、资料审核等各项工作办就一次办好,为企业减轻负担,减少备案时间,将对企业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

3.注重宣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在巡查时,积极到工地向渣土产生企业宣传渣土运输及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说明渣土备案办理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和证明,减少企业办理时间,提高备案办理速度。倾听企业负责人、渣土运输车驾驶员的相关意见,对渣土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提出要求,加快推进渣土运输企业规范化进程。

(二十)加强普法系统规划和宣传力度

1.系统制定城管系统普法规划,逐条逐项进行研判落实,同时,形成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机制,制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和考试,在日常执法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2.将宣传培训工作靠前摆位,增加培训批次,培训内容上应当系统化,业务化,同时,法治宣传上多一些宣传方式和手段,利用多种渠道和平台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3.加大媒体宣传报道工作,充分挖掘城管执法系统正面先进典型,经常性的进行正面宣传报道。营造城管执法良好氛围。


附件:
区城市管理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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