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水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治理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河湖保护科(排水监督科)。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法治宣传
2020年我局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防疫的同时全力开展“法律六进”、“行政执法培训”、“普法讲师团”、“水法治宣传咨询站”、“以案释法”等活动活动,本年度法治宣传活动,我局共派出工作人员130人/次,出动宣传车辆13辆/次,宣传横幅6幅;累计发放环保布袋500个;草莓袋280袋;围裙140个;笔袋100个;节水宣传折页400本;节水宣传手册20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读本1000本,累计接受宣传群众达到2000余人次。在利用传统方式宣传的同时,利用多媒体、局LED显示屏、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二)行政执法
2020年共开展执法巡查51次,出动巡查人员190余人次,巡查车辆55辆次,主要包含水资源、河湖、排水、防汛、水利工程等方面。其中执法专班重点工作包括:完成市水务局“护河2020”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任务,同时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做好海河禁渔专项工作,按照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河道阻水渔具阻水障碍物专项整治暨“护河2020”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区河(湖)长办会同市水务局海河管理中心和东丽区河(湖)长办,组织双港镇、辛庄镇、咸水沽镇、双桥河镇、葛沽镇、公安津南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活动区河(湖)长办会同市水务局海河管理中心二道闸管理所,组织公安津南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水务局、辛庄镇、咸水沽镇、双桥河镇、葛沽镇联合开展“打击涉河湖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针对海河津南段存在的违法捕捞、网箱、地笼、船只、摆摊设点卖鱼等行为进行联合清理,共开展11次专项行动,出动工作人员87人次、车辆13辆次、清理船7只次,共清理渔网80余具、网箱10余个,地笼40余处、清运水草6车次、驱逐非法渔船1只。在进行执法清理的同时,针对沿河百姓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联合公安津南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开展海河地区违法捕捞设置拦河渔具专项夜查工作。会同区市政排水所及各镇街开展 “乱泼乱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打击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企业超排专项夜查执法活动。
截至目前,共立案水务行政执法处罚案件15起,共执行到账罚款人民币53000元,结案率为100%。同时按时完成“水利部水行政执法平台”、“新版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发改委双公示平台”、“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国务院互联网+监管平台”、“国务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信息平台”6个执法类平台的填报工作;做好涉水环保执法、生态损害补偿机制、河湖专项执法月报、治理乱泼乱倒报表、扫黑除恶报表、行政案件向刑事案件转化移送表等6项报表的月度报送工作。
(三)三项制度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事前公开:我局梳理完成本单位权责清单,明确了执法主体、责任和执法依据,对所有行政执法职权进行细化,做到七个明确,即“明确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明确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职权、明确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责任”,提高了服务效率,强化了服务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每年都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展板、宣传图册、宣传讲解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大众宣传法律法规等执法依据。
事中公开:我局按照“谁履职、谁公开”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执法证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
事后公开:我局制定《津南区水行政执法流程图》,并将津南政务网权责清单与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内执法职权同步,并定期更新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将执法巡查记录及时上传至平台,保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我局及时调整 “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相关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了《执法主体基础信息表》、《执法机构基础信息表》、《执法人员信息表》、《执法依据信息表》、《执法职权信息表》、《津南区水政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津南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落实相关组织和前期准备工作。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健全并落实行政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要求执法人员要通过完成执法案卷制作,充分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日常检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我局相继建立和使用《天津市水务系统水行政执法统一文书》、《津南区水务局行政执法流程图》、《津南区水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津南区水务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2020年至今共进行执法培训1次,人数26余人。全局水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共74人,共配备摄像机1部,配备执法记录仪42部并下发各单位,配备比例为每1.75人配备一部执法记录仪。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相继建立《津南区水务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津南区水务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相关文件,尤其对涉及吊销取水许可证、对个人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30000元以上罚款的重要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对重大行政决定进行备案审核,要报送部门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
为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我局由水资源管理科担任法制审核机构,目前人数为4人,1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本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四)七五普法与证件管理
2020年向区依法治区办、市水务局报送“七五”普法验收总结报告及佐证资料,圆满完成“七五”普法验收工作。我局2020年初持有执法证件人员共75人,截至目前已通过审验注册持证人员74人,因工作单位调动注销证件1人。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
我局2020年无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行为产生。
(六)规范性文件清理
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中附件1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暨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第十五条要求,我局认真梳理,不存在行政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