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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区政务服务办 发布时间:2022-02-10 11:14

津南区人民政府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97项指标内容区政务服务办结合工作职责,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以更快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全力推进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区政务服务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为引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区政务服务办定期组织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先后组织了2次中心组学习、1次专题研讨会、1次全体党员大会,先后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暨市委平安天津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要内容。我办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宣传栏张贴《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宣传挂图,让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进一步了解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普及宣传、对外宣介,扩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影响力。

压实法治工作责任。区政务服务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区政务服务办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本单位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区政务服务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关键引领作用,以身作则抓好全年法治建设工作。

   加快推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2021年组织了党组书记讲法治课1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1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法治培训2次。并按时限要求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学习及考试,2021年我办全员全部合格通过,确保工作人员学法不少于40学时。通过学习,区政务服务办全体干部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的理解,加强了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提高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了法治建设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高标准制定“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建设

    高标准制定《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南政发〔20214号),和《津南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推出深化服务企业四项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印发了《关于深化企业服务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探索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协作机制,制定实施《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亲商暖商,助企护航一线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围绕四个维度,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政务环境深入推进一制三化改革,提升政务服务办事便利度优化企业开办流程,降低市场准入成本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大幅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加速项目落地投产积极开展帮扶行动,落实减税降费手续。二是优化市场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监管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创新创业环境,提升企业创新活力优化金融服务,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三是优化法治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健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有效化解各类纠纷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四是优化人文环境以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为契机,发展宜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人才服务平台载体建设,提升区域人才引育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和津南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区政务服务办牵头各相关单位以一制三化改革主线,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以解决企业群众问题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积极打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多项改革成效显著,政务服务水平得到优化提升。

持续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版)》,除公布的事项目录之外,坚决杜绝擅自设立、变相设立和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凡天津市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天津市下放的事项和权限全部承接到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查询系统等载体让行政权力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及时对外公布,让部门和申请人广泛知晓。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津职转办发〔20213 号)》,区政务服务办于326日将此文件转发给至各单位,并结合津南区工作实际,对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进行梳理,经各相关单位两轮核实无误后,公布了《津南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我区现有政务服务事项1259项(按类型项统计),其中区级行政许可事项429项,区级非许可事项770项,街镇事项60项。

    全面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可以合并的一律合并,严格落实《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的通知》(津政务发〔202015号)文件要求。我区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中介要件事项6个(其中,区政务服务办3个,区住建委1个,区规划资源分局2个);保留行政许可中介要件事项17个(其中,区政务服务办9个,区发展改革委1个,区市场监管局2个,区规划资源分局5个)。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各审批部门不得再向申请人要求提交;对于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出具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积极指导申请人做好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的编制工作;对于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各审批部门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要件评价考核工作。

在全市率先推广中介服务网上办理。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环评审批等事项作为突破口,辅导企业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引导中介机构在线提供良好服务。2021累计办理中介服务网上办理291,获得了市办绩效考核加分

    持续落实信用承诺制审批。对信用良好的申请人在不能全部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只需向行政机关作出书面承诺,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部申请材料,行政机关即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涉及津南区实施的29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列入信用承诺审批范围。严格落实《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制清单(2021年版)》,将津南区实施的305项(按类型项统计)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承诺范围。严格执行天津市编制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第一批共55项),涉及津南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8个事项24个证明2021,完成涉企承诺制审批962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

    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在持续落实2019年《天津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津政发〔201930号)的基础上2021720日,天津市印发了《天津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津政发〔202112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清单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111 号),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区政务服务办结合津南区实际,梳理形成了《津南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版)》,共涉及95项改革事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1项,审批改为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15项,优化审批服务64项。2021,采取审批改备案办理的8件,采取涉企告知承诺办理710件,采取优化审批服务办理5189件。其中,我办为某汽车企业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解决企业办证多、办事难的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评选。

全面落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按照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2.0津南区共涉及468网上办事项,337马上办事项,512一次办事项,238就近办事项。2021528区政务服务办依据《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负面清单》(津职转办发〔20215号)结合津南区实际,梳理形成了《津南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负面清单》,共涉及我区40网上办19一次办负面清单事项2021津南区行政审批事项共办结8141件。其中一次办事项办结8088件,占比99.349%网上办事项办结8072件,实办率99.152%马上办事项实际发生量3931件,全部数量4114,占比95.552%,均优于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推动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马上办”“零跑动”“全市通办20217月,天津市印发了《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马上办”“零跑动”“全市通办清单》。津南区政务服务办针对天津市清单中涉及津南区的2021年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津南区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马上办”“零跑动”“全市通办清单》,经各单位核实、确认无误后,正式对外公布,同时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其中,就近办清单中的560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就近办理;马上办清单中的561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即来即办、立等可取;零跑动清单中的439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邮寄等方式即可申请办理并取得结果;全市通办清单中的685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采用就近办零跑动方式办理。

  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为导向的网上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区政务服务办将全面推行国家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发力点,自觉抓实抓好、落实落细实现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下发《津南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特别建立好差评服务体系,配套高效两级协调机制,安装7好差评线下评议器,召开推动好差评二维码中期推动会,全面铺开好差评二维码便捷化评价操作,全区共计100余个二维码评价桌牌已全部上桌,进一步完善好差评监督、评价、上报、回访、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好差评信息全关联、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得到了企业与办件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持续优化决策机制,推动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坚持领导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区政务服务办制定了《中共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五步走法定程序。

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体系。依法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通过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区政务服务办制定了《区政务服务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配套文件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贯彻合法性审查机制。区政务服务办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了《区政务服务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2021年,区政务服务办拟定的《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南政发〔20214号)经单位进行合法性初审和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集体研究讨论。

    五、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防范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区政务服务办制定了《区政务服务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推行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公正文明、便民高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1年我办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分解清单,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拥抱会展普法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我在您身边,帮您解困难法治宣传、专项整治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培训、海报宣传等方式宣传《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2021124日宪法日之际,我办认真组织了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了《区政务服务办2021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了每日宪法学习、行政许可法律知识培训讲座、海河法治宣传园宪法宣誓活动、宪法抖音挑战赛等一系列活动。

    有效防范社会矛盾纠纷。一是以一制三化改革为主线,持续推进五减”“四办改革,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切实提升履行政务服务能力,实现微笑服务、高效办事、不说不行、只跑一次,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二是建立健全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为导向的网上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将好差评工作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发力点。三是在大厅一楼明显位置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通过网站、政府热线、市信访局等多种渠道受理群众诉求;总之,区政务服务办通过优化政务服务、完善群众监督、畅通投诉渠道等举措,有效避免了社会矛盾纠纷。                 

    2022年,区政务服务办将继续加强党组织的组织领导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水平。以深入推进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跨省通办、承诺制、以函代证等改革措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构建政商关系,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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