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津南区及市规划资源局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将法治建设落实到规划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中,认真履行各项法治建设职责。按照《津南区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全面总结梳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4年以来,分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先后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努力把学习成效更好转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生动实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各类专业法规,不断夯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类党内法规,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三是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规划资源工作实际围绕“四个善作善成”重要指示要求研究制定分局2024年重点工作分解表,扎实贯彻推动。
(二)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了“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节约集约用地”“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等10余场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开展普法集中学习和自学活动,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息公开实务、知识产权、监察法实施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21场;三是全年学法超过40学时,通过线上或亲临现场旁听法院庭审等方式,推动学法用法“触手可得”;四是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廊普法阵地建设,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益群众2万余人,有效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受众群,形成覆盖广、受众多的法治传播格局;五是组织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围绕公共法律知识及规划资源领域的专业法律知识,开展法律知识测验。以“考一次,能力提升一次、业务素质增强一次”为目标,把法律知识测验作为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扎实推进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卫片“天眼”作用和土地管理所日常巡查的“前哨”作用,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各类违法行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充分利用“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沟通,形成执法合力,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切实维护好我区依法依规用地秩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我分局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0件。
(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用途管制“多验合一”改革。严格落实《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 “多验合一”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津规资政务发〔2024〕156号)文件,将规划验收和土地核验整合为规划验收(含土地核验),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统一开展规划验收 (含土地核验)。同时加强政策解读辅导,引导建设单位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
二是提升项目选址、规划条件核发、建设工程、乡村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审批效能。充分发挥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规划条件第一步审批的关键作用。土地征转审查的同时,同步启动建设用地审核并推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实现分局层面的“三审合一”。推进“电子化报建”、“交地即送证”、“竣备即首登”、“工业用地预转让及预告登记”等新模式,精准发力,持续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充分研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津南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线上+线下”、“量体+裁衣”、“内业+外业”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和细化方向,超前服务、提前审查,提前进行规划公示并出具规划预审同意函,与区政务服务办、区住建委、区国动办等多部门协同合作推动项目进程,高效疏通办理环节中的堵点、难点,节省报批审查时间,提高服务效能,成功在一天内完成多项许可手续,并于转日顺利开工建设,为“一件事一天办”的顺利实施提供鲜活范例。
(五)探索推动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
为推动落实“内部多流转,群众少跑路”的服务理念,分局主动与区住建委沟通,就预告登记注销与合同备案注销两道手续合并“一窗办理”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制定了《津南区不动产预告登记注销、合同备案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通过政府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使群众和企业在登记大厅窗口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时,可以选择预告登记注销和合同备案注销一并办理。登记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将预告登记注销申请材料和合同备案注销申请材料同时受理,待完成不动产预告登记注销登记后,将相关申请材料内部流转至区住建委,由区住建委完成合同备案注销工作,申请人无需再次前往住建委窗口单独申请合同备案注销,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此举不但得到了企业、群众的高度认可,该创新举措也被中国自然资源报、融媒津南等多家媒体报道。2024年,共受理预告登记与合同备案一并注销28件。
(六)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化解行政纠纷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百分百出庭应诉。进一步规范复议应诉办案标准和流程,做好案情分析,案情汇报、风险研判。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答复答辩意见、证据等材料的提交,做好应诉准备。严格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落实败诉案件分析整改工作,查找漏洞,举一反三,立行立改。2024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行政诉讼案件15件,未发生不利结果案件,实现百分百负责人出庭应诉。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中,均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职责,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进一步推动行政行为合法化、规范化。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还不够深入。习惯于以干代学、以会代学,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握运用还不到位;二是执法队伍人员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随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更加精细化、制度化,现有执法人员一线工作经验不够丰富,综合业务素质不够强,对各类违法线索处置不能做到游刃有余。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化认识、全面理解,促进法治与工作融合发展。2024年,分局主要领导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律法规;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文件;并按照市局党委《关于支持局系统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纪律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带头开展了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党外人士学习教育交流会。
(二)健全组织领导,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规划
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市局及津南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提前着手、全面谋划,带头制定了《市规划资源局津南分局法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向分局全体工作人员讲授法治课。结合工作实际,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规划资源各项工作,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履职办事能力。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
强化理论武装,有力指导规划资源工作实践。2025年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等,将党的创新理论融通于规划资源各项工作中,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计民生、科学规划审批、保护自然资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行动。
(二)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持续加强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重点提高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精研细学法律法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素养,引导执法人员持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基层执法办事解决问题效能。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并认真执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等重要普法节点为抓手,丰富普法内容、拓展普法形式。二是积极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活动。及时传达学习“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运用优案的示范作用和典型差案的警示作用,做到以案为戒、以案为鉴。
(四)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维护依法依规用地秩序
坚决遏制违法增量,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卫片“天上看”与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地上巡”作用,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坚决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突出执法监管“严”和“狠”,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依法依规用地秩序,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保障津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