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津南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落地落实,紧紧围绕津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中心工作,从加强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等八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0年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区委工作要点和区政府工作报告;完善全面依法治区领导机构,对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增补,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区工作机制,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全面依法治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始终紧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放松,将疫情期间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磨刀石、检测剂。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
2.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强化一把手法治建设责任意识,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亲自部署推动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情况报告;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区司法局关于津南区2019年度行政复议、诉讼败诉案例分析的汇报,就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问责促负责,形成人人履职尽责的良好行政执法环境。
3.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区司法局专题汇报并审议通过全区“创法攻坚方案”,并以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名义正式印发全区。2020年9月30日,区政府召开全区创法攻坚部署会议,分管副区长主持、区长、政法委书记亲自部署推动。同时成立区长邓光华为组长的创法攻坚领导小组,并实行实体化办公,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委办在人员、资金、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区司法局整理汇编《法治政府创建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各单位严格对照分解细化的100项任务指标逐条排查、整改。按照全市创法攻坚工作部署,推荐上报2个区级典型创建项目、按时报送全区整改情况报告。下一步将继续学习借鉴西青区、滨海新区等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4.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持续推进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制定津南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原则,对9个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共新增职权309项,取消职权14项,修改职权289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三)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
5.积极配合做好立法相关工作。根据立法征求意见函要求,组织办理464部法规规章(修订)草案及市级部门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和修改建议工作;根据津南发展定位,提出2021年全市立法计划建议2项;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理规定》重新修订有序进行中,为海河教育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6.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印发《津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试行)》(津南政办发(2019)31号),统一规范配套的审核格式文书17种,便于各部门遵照执行,法制审核流程日趋规范。向社会统一公布《津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及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有效解决了“谁发文”、“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问题,规范性文件质量不断提高。区司法局依法履行区政府法制审核部门职责,全年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审查备案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
(四)坚持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7.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20年11月中旬,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集体学法,区司法局局长逐条解读《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强化领导决策程序意识。凡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压实政府部门研究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责任,以程序的刚性规范为决策戴上了“紧箍咒”,切实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8.区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坚持各部门法制机构、区司法局两级合法性审核,明确审查权责一致原则,区司法局严把法律审核关,全年共完成合法性审核174件,提出法律意见401条,区领导专门批示对区司法局依法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提出表扬。疫情期间及时做好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文件的法律审查、代拟政府征用协议、费用结算协议、境外返津人员自行隔离告知书等各类文书范本,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拒绝接受隔离等行为的法律责任风险告知书》,为政府依法防控决策提供法治助力。
9.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制度“建”是前提,“用”是根本。出台《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组建津南区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编制2021年区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费试行标准,为各部门选聘法律顾问做好制度、人才、资金保障。全区146个行政村与区内13家律师事务所30名执业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使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及时做好合法性审查情况解释,提示决策风险,为依法决策再次把好法律关。参加各类重大涉法事务研判,组织区政府专兼职法律顾问对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应急征用酒店、涉疫冷库货物销毁进行合法性论证,为区政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支撑。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区司法局组织全区39个执法单位重新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类别、明确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协调区编办建立会商机制,对机构职能不清、存在争议的执法事项,及时会商确认,确保执法权责明晰。
11.统一规范执法事项公示模板和配套制度范本。区司法局有针对性地细化执法事项公示制度,制作统一规范的执法事项公示模板和配套制度参考范本35个,强化分类指导,为各执法部门落实“三项制度”,主动通过津南政务网公示事前、事后执法事项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有效指引。
1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完成本年度12个单位共85名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证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以全市开展的典型差案、典型优秀执法案例为契机,区司法局对街镇报送的执法案卷进行一对一指导,转发住建部最新发布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指导各街镇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13.严格把控全区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资格和数量。坚守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5%的底线,全区39个执法单位共有持证执法人员920人,法制审核人员77人,法制审核人员占比超8%,远高于“三项制度”规定的5%指标要求,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增加了“安全阀”。
14.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配合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升级改造,组织全区执法单位完成执法信息归集、职权确认关联、线上培训考试等各项工作。本年度共向监督平台归集执法检查信息17293条、行政处罚信息2539条,平台职权确认率达100%,线上培训考试全员参训、参考率达100%,确保了本年度我区相关绩效指标在全市的排名;建立平台季度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平台归集执法信息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自由裁量权专项评查,有效督促执法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六)强化制约和监督,科学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5.行政权力的运行自觉接受监督和制约。区政府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及时办理政协建议、提案,为政协委员监督视察等履职行为提供便利。全年办复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200余件,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强化审计监督,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政治生态全面净化。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紧贴群众需求,利用津南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持续打造“阳光政府”。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6.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面开展“访调对接”“公调对接”“仲调对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2179次,调解各类纠纷2040件,满意率达到100%。组建区、镇(街)、社区(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化解信访积案400余件。
17.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办理本区行政复议案件66件,已审结42件,纠错率35.7%,妥善处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5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筹划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八)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宣传质效。
18.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邀请市委党校、高校的专家学者就宪法、民法典等内容作专题讲座,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启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本领。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开展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区3682名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19.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责任单位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圆满完成。升级打造天津市首个民法典长廊,组织开展普法挑战赛、录制“小楠说法”民法典特辑,“法治津南”头条号、抖音快手普法号吸引320余万人次云端学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到位;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法律顾问“聘而不用”、未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和决策的审核把关作用问题亟待解决;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进一步推进,各单位专业审核人员缺口严重;四是街镇综合执法领域仍存在短板,距离实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高效执法”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五是执法推诿、执法缺位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仍未彻底杜绝。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第二个法治政府建设五年纲要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区政府将继续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着力在突出特色、补齐短板上下功夫,以法治思维统领政府工作,将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贯穿政府决策、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计民生等各个方面,深入推进科学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加快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津南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继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落实,补“短板”、扫“盲区”,严格执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注重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中示范典型的创新引领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决策智库作用,努力解决兼职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参与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审核水平,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消除“零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职权履职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不担当现象。
四是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督查检查力度。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行政案件应诉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五是突出精准普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全面实施“八五”普法,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科学、精准、高效”的多元化普法工作理念,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的有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