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3年,津南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落地落实,以全面建成法治建设先行区为目标,紧紧围绕津南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中心工作,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等12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亮点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宝雨书记、杨灏区长带头讲授法治课,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带头集中学法,进一步引导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部署推动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把法治建设放在区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2023年度津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2023年度津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文件,专门审议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专题汇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季度报告制度,区司法局每季度向区委区政府报请审阅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在第一季度报告作出批示,对全年执法工作进行部署。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持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组建区疾病预防控制局,重新组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加挂卫生监督所牌子,进一步完善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落实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全年累计调整12家单位3963项行政职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凡天津市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一律取消,天津市下放的事项和权限全部承接到位。编制完成《津南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在津南政务网公开。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工作,编制《津南区证明事项清单》并在津南政务网公开,不断推动“减证便民”落到实处。编制《津南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公布了165项行政备案事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备案”。
(三)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公开《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细化举措(津南区部分)》,涉及95项改革事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1项,审批改为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15项,优化审批服务64项。本年度采取审批改备案办理1110件,采取涉企告知承诺办理1148件,采取优化审批服务办理5909件。深化“一件事”改革,编制《津南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2023年版)》,实现42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制度,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指导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示范基地37户。打造营商环境先进典型,本年度全区营商环境工作获得国家部委表彰表扬荣誉2次,14个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被国家部委刊登推广。
(四)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连续第三年在全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立项计划制度,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式孵化管理,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区应急管理局等5个单位申报的8个项目纳入年度立项计划并全部完成。区政府办会同区司法局组织全区58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单位和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开展公文培训暨法制审核工作专题培训会。对实施1年以上以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后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在津南政务网公示。
(五)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持续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津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管理办法》等相关区级配套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遵守决策法定程序。全年完成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审核和专项事项研判、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101件,提出法律意见152条。依法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2023年4月,向社会公布了2023年度津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调整。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年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分别参与重大行政决策214件及24件。
(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我区《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的工作方案》,强化行政执法事前指导、事中规范和事后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3年度全区新增执法人员67人,注销138名人员执法证件。制定《2023年度津南区执法工作培训方案》,完成街镇执法情况综合评估。完成全区共836名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培训考试。制定印发《津南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手册》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重点工作清单》,形成“周分析研判、月协调推动、季通报整改”监督工作机制,全年共归集执法数据22718条,其中行政检查21165条,责令整改171条,行政处罚1382条。全年下发执法监督函37件,制发执法监督平台工作情况通报4件。每季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津南区首次行政执法“示范优案”评选和“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制定《津南区街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和《津南区街镇“双随机一公开”年度监管计划》,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提升执法质效和公信力。
(七)深入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全面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现应急预案体系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灾种全覆盖,形成了“1+28”区级应急预案体系。为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制定了《津南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由各牵头部门组织或者依托有关单位(企业),组建了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23支。探索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与气象部门建立应急管理数据共享机制,与东丽区签订跨区域联动协议,进一步强化了处置跨区突发事件的协调应急能力。
(八)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充分运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多角度落实好各类调解工作:本年度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24630次,调解案件2917件,涉及当事人5764人,涉及金额7187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强化诉源治理,努力提升“诉调对接”质效,本年度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1670件。充分发挥区矛调中心调解窗口调处作用,成功调解涉及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案件340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持续增强交通事故案件调处化解,利用“互联网+调解”模式,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03件。
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强化复议全流程调解,复议案件审理阶段充分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方法化解行政纠纷,本年度经调解结案的案件91件,调解结案率为46.67%。本年度以我区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95件,纠错11件。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区政府无败诉。
稳步推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津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对涉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的案件,分别于收到应诉通知书时、收到传票时、开庭前两日由专人负责实行“三次提醒”,全区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
(九)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持续落实人大对政府工作的常态化监督。区政府本年度主动向区人大报告重大工作事项、切实办好议案建议、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切实强化人大工作保障、积极创造人大代表履职条件,为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氛围。全年牵头办复市人大代表建议14件,区人大代表建议75件,内容涵盖城镇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等方面。
进一步提升政府督查质效。制定了《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津南区工作)和2023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津南政发〔2023〕4号)。坚持督帮一体,开展区内政务督查50多次,对户内燃气改造进度、教育均衡工作、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刊发督查专报50期,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督查结果做出批示,有效发挥了规范政府行为、督促依法履职的职能作用。
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通过“一图读懂”的方式,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民生事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共解读政策23篇。强化营商环境、就业创业、教育医疗、民生养老等重点信息公开,本年度公开政府信息3800余条。制定政务公开清单,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开展动态管理,将政务公开延伸到各村居。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区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9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未发生被纠错、败诉情形。
(十)全面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法治政府
大力推进智慧政务,打造“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两端”融合,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与“津心办”旗舰店建设。目前,我区15个高频服务事项已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上线。继续推进“无人审批超市”基础建设,目前全区已建成11个“无人审批超市”,“无人审批”服务事项分五批次共推出146项。本年度通过终端打印营业执照1560件。
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提升。利用区、镇(街)实体平台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播放宣传12348热线、12348天津法网服务优势,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线上覆盖面。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一体机,为群众提供“找律师、办公证、申法援”等综合法律服务10217次,初步实现法律资源成本最小化、法律服务便民最大化工作目标。
持续做好“互联网+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制定《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023年版)》,严格规范抽查程序,坚持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双随机”抽取,已完成45个监管领域的全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涉及抽查事项数量161个,对抽取检查对象190户市场主体(学校)完成检查并通过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移动执法设备配备。目前全区执法单位已经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区卫健委等部分执法单位已配备移动执法终端。
(十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3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和“八五”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在党校教学培训班中单独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课程,并开设了为期五天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全年累计培训学员约1900余人。组织全区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在区政府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推送相关内容100余篇。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津南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区委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检查、专项督查,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和担当。2023年1月,召开第35次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派出机构的述法报告,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5家党政机关开展专题述法。
(十二)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重点信息集中公示。2023年津南区及全区政府部门均已在4月1日前公示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落实好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年重点工作台账,做好天津市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津南区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位居全市第二名,“津南区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式孵化管理”成功入选“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案例”。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宣传,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全面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抓得还不够细;二是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落实力度不够,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不到位,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核把关参与度还需提高,各单位法制审核岗位人员专业化水平还需提升;四是街镇综合执法领域仍存在短板,相关执法部门日常业务指导不到位,距离实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高效执法”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五是营商环境建设还需持续发力,在优化监管措施,推出工作亮点举措上还需进一步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继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落实,补“短板”、扫“盲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细化部门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事事有回音。
(三)深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决策智库作用,努力解决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参与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提高基层法制审核水平,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
(四)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培训,持续消除“零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中不担当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现象。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强化制度建设,提升便民意识。聚焦企业群众需求,推出更多便民利企、务实有效的创新举措,使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改革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六)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督查检查力度。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抓细抓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任务,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整改约谈。
(七)强化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督促和保障政府依法行政;深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改善“出庭不出声”境况,继续保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八)突出精准普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抓实“八五”普法中期推动,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科学、精准、高效”的多元化普法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的同步提升。
2024年2月28日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