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3〕11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支出。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直达资金,扶贫标识:非扶贫。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根据《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等的相关规定,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明细表。
2023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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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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