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直达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3〕6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3〕63号),现提前下达你部门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1721.9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用好管好资金,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直达资金)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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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财农指〔2023〕32号.doc
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直达资金).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