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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对区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津南区房管局物业办 发布时间:2017-09-18 14:16

刘海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津南政人【201110号《关于成立津南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我区于2011年由区政府牵头成立津南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16个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政府组成。

《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市实行街镇、社区两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分别由街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召集,各相关部门参加。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一方面协调各镇及物业管理部门共同解决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一方面按照工作职责,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结合日常巡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活动,规范物业服务,为建设美丽津南做出贡献。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515

联系单位及电话:津南区房管局物业办     2854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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