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津南区第十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067号建议的答复
类 别: A类
签发领导:肖刚
是否公开: 是
王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津南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招聘社区专职劳动保障工作者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关系到我区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区人社局为各社区配备了共计83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并负责管理协管员队伍,如遇协管员退休或离职等情况,按照岗位空缺进行增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协管员工作岗位,协管员的增补需要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工资待遇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支付,保证协管员队伍稳定。我局走访过程中,王艳代表补充了一些建议。小站镇竹欣苑社区服务中心、福堤园社区服务中心两个社区是 “三改一化“的新建社区。社区中未配备劳动保障协管员及社区工作者,相关工作由8名原村级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其中竹欣苑社区3名,福堤园社区5名。)工资待遇低于劳动保障协管员和社会工作者。建议将该部分人员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社区工作者标准管理,实现同工同酬。
二、解决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1.继续做好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管理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劳动保障协管员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7号)规定,劳动保障协管员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与社区工作者事务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街道社区承担基层公共服务工作,由社区工作者事务所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核。自2019年1月1日起协管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退休(之前50周岁退休),近几年内无即将退休协管员。2018年6月前退休的协管员,我局已及时上报市局进行了补录。2018年7月后协管员队伍将逐步转入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统一管理,协管员退休或建立新社区,均不在替补和配备专职劳动保障协管员,相关工作由民政系统统一招录的社区工作者完成。便于新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工作的开展及社区服务队伍的管理。
2.关于将劳动保障村级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议。劳动保障村级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是我区统一招录,配备各村完成劳动保障基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是依据天津市政策由民政系统统一招录,配备各社区街道完成包括劳动保障工作在内的多项基层公共服务工作。实现二者身份的转换存在着跨部门、跨单位、跨市区等诸多问题。目前“三改一化”后新成立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工作,管理严格,工作量大,未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工作由原劳动保障村级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工资待遇与劳动保障协管员和社区工作者存在一定的差距。王艳代表提出的希望将该部分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议,我局会向有关部分反应情况,持续跟进,积极促进“三改一化”村信息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再次感谢您对津南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意见征询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19年5月20日
工作人员: 姜文斌 联系电话:1552248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