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还迁楼房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团洼村于2012年5月入住还迁楼,因2012-2013年度和2013-2014年度采暖季按要求热态检验,供热设施不允许报停,且在开发商保驾维修期。这两年供热公司积极配合村镇物业及开发商排查供热问题,其中因设计与施工质量的问题,难以彻底解决供热问题。2014年团洼村委会与供热公司进行热力交接,在多方努力下, 申请资金对团洼还迁楼供热管道及设备进行了整体改造。
二、下一步工作及打算
(一)经供热公司上报和我们现场检查得知2015年度供热公司做了具体的入户调研,大部分老百姓都表示屋里比往年暖和很多,室温基本高于供热标准。
(二)个别西山侧的用户反映室内暖气不热的问题,经过实际调查,基本属于一组或极个别组不是很热,供热单位会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解决。
(三)针对用热户室内温度高低不均的情况,供热公司会积极进行调整,确保供热达标的同时节约能源。
(四)关于安装供热计量表的问题,因2015年供热公司在进行该区域供热改造时与八里台镇政府所签改造协议中,改造项目及费用均不含供热计量表的安装。
(五)目前热计量表虽然是节能产品,退费住户满意,但也有使用不当造成多交费的住户不满意,主要是房屋属于顶、边、角的位置,基本都属于多交费的,而且有些小区不能达到安装计量表的条件,同一换热站内的供热面积有三步节能房屋也有老旧小区房屋,这样容易造成换热站数据的不平衡,调节难度很大,企业的出水温度也必须按照老旧小区的温度去提供,并不能真正达到节能效果。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7年5月26日
联系电话及单位:津南区供热办公室 2851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