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津南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九次会议
第035号建议的答复
类 别:A
签发领导:刘怀文
是否公开:是
王德柱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津南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地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开展情况
全区自2018年起开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通过建章立制、宣传发动、示范引领、全面贯彻四个工作步骤,基本实现了区内191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95个居民社区、31个未整合村、82所中小学和幼儿园、46家重点商贸场所、19家公共医疗机构以及7个驻区部队垃圾分类容器全覆盖设置,并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处理体系。
区环卫所、各镇保洁队以及第三方物业企业负责其他垃圾的清运转运工作,处理去向是市城管委指定的的垃圾处理设施。区内餐饮企业、机关食堂等产生的厨余垃圾绝大部分由碧海环保公司负责收运和处置,区城市管理委购置的12部厨余收集车,分别交由各街镇负责辖区内居民小区和其他小型餐饮企业的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与合佳威立雅公司签订有害垃圾处置协议,由该公司负责定期收运处置区内7处有害垃圾暂存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商务局积极引进资质良好的物回企业,一方面入驻社区建立物资回收点,建立了7个社区可回收物交投点和4处可回收物中转点,另一方面搭建可回收垃圾回收平台,实现居民和单位可回收垃圾网上预约,上门收取的特色服务。下半年计划再建4处可回收物交投点。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全区垃圾分类容器基本完成了全覆盖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也基本建立,但是通过近期对各街镇、各有关单位的垃圾分类运行检查考核中发现,区内垃圾分类实际运行情况仍不乐观,具体表现为:
一是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或公共区域机构在落实垃圾分类上只是简单地设置分类容器,未能高标准的打造落实分类工作,没有起到政府部门的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居民社区示范打造力度不足,仍是以单独小区的打造建设为主,对不能将经验推广至周边小区和社区,没有形成以点带面的连带效应。三是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系统还不完善,前端分类准确率不高,中端分类收运运力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分类收集车辆仍旧不足,导致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问题出现。四是社会参与氛围不浓厚,引导群众参与度不高,主动分类意识没有建立现在仍是“要我分类”,还没有转变成“我要分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准确率很低,在农村和居民社区方面尤为突出。五是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联动机制不畅通,没有很好的配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
二、解决措施
(一)加强科技支持,发挥政府部门引领示范作用
实行垃圾分类以来,国内上海、杭州等城市纷纷推出了就地厨余垃圾处理设备,整套设备占地空间小,可安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外或居民社区和村庄内,日处理量在100至3000公斤。通过该套设备,可将收集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产生的废渣可作为绿化肥料资源化利用,减少了外运处置过程,节省了运输成本同时避免了运输过程中的撒漏和外溢。目前北京、上海、南京、西安、南京等城市的政府机关、宾馆酒店以及学校和农贸市场均推广安装该设备,运行效果良好。
我区八里台镇和北闸口镇已于2020年,通过区农村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在北中塘村和前进村建设了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实现了村内厨余垃圾不出村即可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21年,为继续推动政府机关部门示范引领作用,区城管委购置了1套日处理500公斤的就地处于处理设备,安装在委机关后院新建的专用箱房内。设备于今年5月16日正式启用,机关食堂每日产生的约60公斤厨余垃圾可全部就地处理,产出物纳入其他垃圾外运处置,目前运行良好。
(二)强化示范建设,提升街镇区域整体分类水平
按照《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点建设标准(试行)》的具体要求,我区自2020年起推行“撤桶并点建箱房”模式,完成了锦阁园、东旺家园等6个精品示范小区的建设。到2021年,全区继续强化示范街镇的建设,选取双新街道和辛庄镇(共17个社区,36个小区)作为精品示范街镇进行全域分类建设,旨在通过街镇的整建制打造,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各个环节,宣传从大规模改为入户点对点宣传,提高群众参与率;配置分类督导员提高前端投放准确率;补足车辆收运能力,杜绝垃圾混装混运;明确各类垃圾去向,确保资源化回收利用率稳步提升。
目前,双新街和辛庄镇2个整建制街镇已分别与北京数字政通和天津同创云科两家有丰富运营经验的第三方运行企业对接完毕,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推动示范街镇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
(三)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城镇农村分类同步进行
区城市管理委自2018年起至2021年,每年向区财政申请农村环卫基础设施补助资金300余万元,累计拨付双桥河、北闸口、小站和八里台四镇共1330万元,用于补充强化区内31个未整合村的环卫基础设施,实现了农村垃圾四分类容器全覆盖设置,购买了垃圾运输车辆,同时还设立了北中塘和前进村2处厨余垃圾处理中心。目前村内资金主要用于两方面工作,一是查漏补缺,更换破损的分类收集容器;二是继续深入宣传,加大入户宣传力度,逐步培养村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
(四)扩展宣传渠道,营造社会参与浓厚氛围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发挥网格员作用,普及分类知识,及时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提高居民参与率和知晓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街镇每周至少1次社区宣传活动,入户宣传每季度至少全覆盖1次;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牌等载体,逐步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
截至目前,全区入户宣传3万余户,发放《倡议书》20万份,开展线下宣传340次,线上依托“津南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津南好APP及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20余条。依托清明、五一、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端午节以及国家会展中心首展宣传等宣传活动,将垃圾分类融入其中进行广泛宣传。
(五)严格执法考核,强化执法检查刚性约束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市自2020年12月底至今,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以及收运单位混装混运的行为进行处罚,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超过3000人次,检查党政机关社会单位80余次,检查餐饮服务企业1200次,居住社区231次,下发温馨提示622份,履行法定义务提示6份,实施处罚7起,罚款6400余元。
此外,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天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自今年5月中旬起至8月底,围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开展全市“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强化执法,其中包括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目前市城管委执法总队已对各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后续市领导和各区人大常委会也将进行检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
(一)扩大就地处理这个优势
目前就地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及技术已相对成熟,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机关单位、重要场所都已安装就地厨余处理设备。就地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其实是对当前垃圾分类工作的一个补充、一个助力,特别是针对食堂、酒店、商业街等餐饮集中场所,厨余垃圾产量大、分类车辆运力不足,通过安装该设备,可减少分类车辆的投入,避免厨余垃圾运输过程的二次污染,还可缓解当前全市厨余垃圾处理紧张的局面。区城市管理委围绕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型商超和农贸市场,积极推广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建设经验。
(二)依托监督管理这个职能
要紧紧依托《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结合市、区人大“一法一条例”检查,继续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监管制度。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有害垃圾从暂存点分类收集后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区住建委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要将餐厨垃圾的排放和流向纳入到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各街镇在推动商户垃圾分类过程中,也要加强对收集、运输餐厨垃圾车辆的监督,配合做好有关台账的建立。
(三)扩展分类宣传这个渠道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是垃圾分类成功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要充分发挥区内各级媒体的作用,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攻势,组织开展各具特色、成效明显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市场以及沿街商户、出租车司机、游客、窗口单位人员的精准宣传,提高垃圾分类知晓度及满意度。只有将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目标根植于群众心中,将生活垃圾分类变成群众行动的自觉,从“要我垃圾分类”转变为“我要垃圾分类”,才能把垃圾分类工作推向深入。
再次感谢您对津南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意见征询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1年6月17日
工作人员:杨戚 联系电话:1361209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