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津南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
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类 别:A
签发领导:李得翔
是否公开:是
杨燊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津南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预案细分化提案”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津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和执行情况
(一)高标准编制了津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路线图、责任人、时间表。
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要求,我区自2013年开始编制并4次修订印发执行《津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其中在修订2017年度《预案》时,经过意见征求、区政府法制办把关,最终由区长亲自审定于2017年11月2日发布了修改完善后的《预案》(津南政办函〔2017〕15号,),确定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责任分工。
《预案》领导机构规格高,由区长亲自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区调研督察考核办、区监察局、区环保局为督察组成员单位。
《预案》的发布使我区重污染天气保障工作有章可循,为应急响应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预案》采取清单制管控,可操作性强,特别是VOCs企业分批次停产,好操作、易考核。
一是建立3家重点源企业、70家一般源VOCs排放企业、20家搅拌站企业、91家部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即错峰生产企业)、121家扬尘源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更新完善。
二是区环保局组织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制定完善保障方案和预案,细化责任分工,保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能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和工作小结。本次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包括限产、停产、分批次停产等方式,好操作、易考核,尤其是克服了原版预案难于量化考核的弊端。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能够做到通知到位、督促落实到位、检查到位、处罚到位、监察局问责到位。
三是组织企业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区环保局组织纳入清单内的3家重点源企业和70家一般源VOCs排放企业逐家编制了《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指导区工业经委督促91家部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即错峰生产企业)编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做到“一厂一策”,可操作性较强、易督查考核。
(三)《预案》执行体现了科学治理、精准减排,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是突出可量化考核原则,达到真实减排、精准减排目的。按照VOCs排放量,将全区各镇、开发区(共70家VOCs排放企业)划分两个片区。黄色预警时,采取分两批次轮流停产(即停一片干一片)减排50%的方式。同时兼顾特殊企业的实际,包括东海橡塑(天津)有限公司在内的2家日资企业因客户特殊要求,采取停一天干一天的模式,1家上市企业采取生产线停一半干一半的模式。确保辖区降低一半减排总量。
二是促进我区完成了天津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区空气质量与前一年比明显好转,其中PM2.5同比降低30.9%,完成了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下达给我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其中严格执行《津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功不可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起到了削减污染峰值的重要作用。
二、企业在执行《预案》中遇到了困难和问题
新预案实施以来,尽管空气质量改善成果显著,但企业在实际执行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包括您提案中提到的预警应对准备时间不足无法及时应对、能源损耗加大、运营成本增加、相近地区或相近企业执行标准不同等问题,以及其他企业反应的安全生产风险增加、原辅材料浪费、预警解除信息发布时间较晚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梳理主要困难和问题如下:
(一)石化、化工企业频繁停产导致安全事故概率增加,且造成较大浪费。
辖区内部分涉VOCs排放企业为石化、化工生产企业,2017年10月至今都严格遵守了应急响应的停限产措施。但企业普遍反应的问题有:一是因工艺特点,停产时极易造成安全事故,而且会造成管道或反应釜内原料和电气能源等的严重浪费。部分企业希望采取反应釜“焖釜”保留余温限产减排的方式便于预警解除后再次正常启动生产,但担心各级检查部门视为落实减排措施不利;二是停产时管道或反应釜内副产物较多,产生废水、危险废物增多;三是部分企业由于工艺原因,温度需要缓慢调整,停产和重新启动生产都需要1-2天时间,实际停产时间远大于预警时间。
(二)同类型企业各地区理解和执行方式不一。
以橙色预警为例,按照天津市的原则要求,我区为保证主要污染物(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总体减排50%,要求VOCs排放企业涉及VOCs工序分批次停产。但东海橡塑(天津)有限公司反应滨海新区企业执行方法为各企业污染物减排50%;因塔思(天津)电子有限公司反应西青区内竞争对手企业没有停产,由于秋冬季的应急响应停产导致市场占比由以前的7:3变成了3:7。其他企业反应河北省等地区同样应急响应执行方法不同导致市场份额丢失等情况。
(三)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偏迟不便于安排生产。
近几次重污染天气都是零时或者8时解除预警,如果能在前一天下午发布解除预警信息,企业可提前准备第二天白天的生产,如果晚上9时、10时甚至更晚发布,很难安排第二天的生产。
(四)部分企业限产减排VOCs排放量难以计算。
大部分涉及VOCs排放企业VOCs工序停产时,其他工序也难以正常生产,因此近期部分企业申请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由轮次停产更改为减产。以天津北方食品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属于化工生产行业,有两条生产线,分别生产不同的产品,工艺和产量均不相同,采取停一条开一条生产线的方式是否能降低VOCs排放量50%无法自证。由于涉及企业种类较多,各行业涉及知识复杂,很难做到方案最优。
(五)部分企业对重污染天气停限产措施不理解。
部分VOCs排放企业反应,企业近几年投巨资安装、升级、改造环保设施,且环保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较高,排放量已大幅度减少,各项排污数据也均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不理解为何仍然需通过停限产方式再次降低排放量。另外停限产导致部分企业经营状况变差,经营压力变大。
三、针对企业执行《预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我局采取的举措和创新性工作
一是尽全力争取市环保局和环保部的同意,优化顶层设计,解决执行《预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月16日区环保局在市环保局组织召开的2018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座谈会上,认真汇报了我区企业在执行《预案》中遇到五类问题和困难及2018年预案修订工作的建议,引起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有望在2018年修订预案时予以相应的调整和完善,解决企业执行停限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区环保局高度重视“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一直秉持“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倾听企业心声,自去年12月份起着手推进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预案优化调整工作,截至2018年3月底,按照程序已完成3家企业应急方案优化调整和向市环保局、环保部报备工作。
2018年3月30日,区环保局组织召开“双万双服促发展”优化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座谈会,全力配合各街镇(开发区)推进方案调整工作。方案调整主要针对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在满足可量化考核的前提下,按照企业自身生产条件,可自主选择分批次轮流停产(现行措施)、停产一天生产一天、一半以上生产线停产(适用于具备多条生产线)等减排方案。目前已有16家企业上报了调整方案,正在审核中,审核完成后区环保局将第一时间上报市环保局争取调整到位。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持“企业家老大”的理念,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津南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同时,真诚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意见征询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18年5月8日
工作人员:付双印 联系电话:8865785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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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津南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答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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