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杰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津南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1、关于社区违法建设问题:您在提案中提出,社区内存在违法建设、圈占绿地及公共用地、加装地锁、硬隔离桩等构筑物或设施问题。小区私搭乱建、圈占公共用地问题是目前区综合执法局重点工作之一,区综合执法局紧密围绕住建部《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工作。我区成立了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津南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津南区2018年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利用五年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完成2018年拆违80%、2019年拆违90%的治理任务。
我区各街镇积极履行拆违控违主体责任,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对存量违法建设治理任务进行分解,逐步消减,全力推进我区2018年违法建设治理工作。2018年上半年各街镇切实提高了立案率,大幅度增加了限制违建房屋交易数量,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硬;进一步明确拆违工作方向,找准方法,加大力度,措施得当,确保了今年拆违任务顺利推进。截至2018年4月底,全区共拆除存量违法建设812处,面积265370平方米,完成存量拆除总进度73.93%。拆除新增违法建设270处,面积17647平方米。各街镇针对违法建设共立案2027起,限制附有违法建筑房地产转让1067户。
同时,区综合执法局积极落实制度,进行长效管控。一是制定了《津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关于强化网格化管理遏制新建违章建筑的通知》,要求各街镇要建立本街镇违法建设网格体系,将小区违法建设巡查治理工作任务部署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一体化四级网格,科学划定网格区域,明确管理权责、提高管理效率,遏制新建违法建设问题。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做好治理工作。区综合执法局制定了拆违月例会制度,同时研究了拆违过程中多部门联动问题,促进了各街镇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推进工作落实。依据《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对附有违法建设的房地产限制产权登记和交易、转让,促其自拆。三是加大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和电视台、津南报等媒体的合作,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社会宣传力度,发挥媒体宣传的导向作用,积极宣传专项治理的意义和成效,营造社会舆论声势,增加市民自律意识和自觉性,使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引导物业公司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业委会和居委会的作用,发现私搭乱建问题及时制止业主,并上报居委会及主管部门。同时利用小区宣传栏,提升业主对私搭乱建、堆放杂物等问题危害性的认识,为治理工作打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和问责,解决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进一步做好对违法建设的治理工作。在执法考核中,将私搭乱盖等违法建设的治理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运用考核手段强化治理工作,推动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区监察委作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且在整治过程中拒不配合调查且不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同时对在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完不成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关于社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您在提案中提出,社区内存在消防疏散通道被堵、楼道内堆放杂物、饲养家禽等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2018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等方案,要求各街镇加大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行为的力度,对辖区内居民区楼道、小区内乱堆乱放,私自加装二道门、封闭消防设施、违章户外广告和搭建物遮挡门窗、堆放杂物堵塞疏散楼道楼梯等问题,加大排查力度,结合物业等部门切实澄清底数、摸清情况,并及时予以拆除清理。区综合执法局也将严格落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三级管理两级督查机制,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街镇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加强巡查治理,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区消防支队严格落实职责,一是对社区消防设施损坏情况进行排查,对有故意损坏消防设施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予以处罚。二是对社区内的消防通道进行重点巡查,对正在实施的违法建筑行为一律予以停工并责令恢复原状,配合综治部门适时开展强制拆除。三是对有物业的社区,责令物业公司按照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做好小区的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车辆或者违法建筑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四是依据消防监督管辖权限规定,消防支队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社区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五是经常性深入社区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努力提升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六是督促物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规范划定停车泊车,强化机动车停放管理。
3、关于社区停车难问题:您在提案中提出,社区内存在地上车位不足、地下停车泊位闲置等问题。我区商品房小区普遍存在停车难现象,主要是由于地上车位不足、地下车库利用率低造成。地上车位由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和收费,而地下车库产权多为开发商所有,配套设施由开发商负责建设,租金也由开发商确定,开发商委托物业企业对地下车库进行管理并收取管理费。但是目前我区地下车库利用率较低,造成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拥堵。区房管局按照职责督促物业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车辆管理和收费,同时协调物业企业在小区内做好宣传工作,引导业主树立规范停车意识。加强对物业企业的巡查管理,协调物业企业与开发商沟通,尽快完善地下车库建设,制定地下车库管理方案,开启地下车库。
4、关于社区商户经营问题:您在提案中提出,社区内存在部分业主改变房屋用途用于经营等问题。关于改变房屋用途用于经营问题,按照《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街镇政府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未取得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以及其他无证经营活动可行使行政检查权,发现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停止,需要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及时告知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查处。区市场监管局与街镇明确各自的执法职权和责任,加强执法衔接和工作配合,形成职责清晰、执法高效的运行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提供切实保障。
5、关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问题:2018年度区综合执法局修订完善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考核方案,将违建治理、道路环境治理、信访案件办复、大队政务建设等均纳入考核项目,进一步改进了考核方式,实行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对各街镇日常管理的监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升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考评结果的公信力和约束性。制定了《津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督办,采取通报、专报、约谈方式督促各街镇做好问题整改,加强对各社区特别是新建住宅小区的巡查与核查,理顺工作机制流程,更好的督促各街镇综合执法部门解决问题。目前,区综合执法局按月对我区每个街镇1个社区进行工作考评,对发现的乱堆乱放、乱圈乱占、违法建设等问题及时转办给属地街镇综合执法大队,督促各大队整改落实。目前,共检查9个街镇共计45个(次)社区。
6、关于您提出其他若干建议:
(1)关于积极开展工作创新。您提出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研发手机APP系统,从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到解决问题进行视频、图像采集,实行登记、交办、督办全程动态化管理。我们已将此建议纳入工作参考,与我局信息化建设同步,结合新时代互联网+政务的模式,待时机成熟时上线此类管理模式。
(2)关于从规划角度减少违建潜在因素。区规划分局在规划审批过程中,对新建住宅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进行严格审查,对存在后期违章搭建因素的潜伏设计进行严格控制。同时严格按照《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T29-7-2014)中对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的要求执行,按照要求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一般设置于小区内部并可与其他建筑结合设置。区规划分局将在规划审批中将继续对提交图纸进行严格把控,并按照规范要求合理配置服务设施,有效利用社区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从而优化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津南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意见征询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18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津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指挥中心 2854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