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津南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
第035号提案的答复
类 别:B类
签发领导:肖刚
是否公开:是
马超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津南区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各层次人才引进,重视人才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案”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措施
(一)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人才工作论述摘编》、《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将“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引领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二)加大人才政策落实力度,提高政策效能。落实《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天津市进一步加快引育高端人才若干措施》、《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80名符合申报落户条件的技能型人才办理了初审预约落户手续;累计发放《天津市进一步加快引育高端人才若干措施》宣传读本130余册;办理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800余张;八里台镇政府所属津台大厦77套房产积极申报市级人才公寓,为进一步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我区正在研制《津南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三)紧盯重点工作,出台帮扶企业政策。按照“天津八条”、“津南二十条”要求,加大企业用工资金扶持,出台《津南区人力社保局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实施细则》,鼓励高学历人才创办企业,积极吸纳我区劳动力就业,帮扶企业发展。每年统筹500万元支持资金,对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来我区创办企业,吸纳我区劳动力就业的,给予三年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完善高技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每年安排1000万扶持资金,用于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计划。重点支持“千企万人”企业依托平台培养创新人才,按天津市“千企万人”政策支持额度,区级给予100%资金匹配。区人才办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
(四)引聚海教园人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吸引、集聚海河教育园区人才就近在津南区就业创业,促进科研成果在津南区加速转化,我局积极对接海河教育园区,认真研判我区创新创业就业形势,系统梳理了相关政策措施,近期出台了《津南区引聚海河教育园区人才创新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吸纳海河教育园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企业岗位补贴、保险补贴,给予个人就业补贴;鼓励海河教育园区人才在津南区创新创业,给予创业人才奖励资金、租房补贴和贷款支持;为海教园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出行条件,给予交通、住房补助;鼓励专业人才入企进站,给予用人单位和人才奖励资金;鼓励企业录用高技能人才给予发展津贴;鼓励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培训给予培训津贴。
(五)设立“人力社保服务联络员”,实行一对一帮扶。为在我区注册经营满一年,投资金额累计2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设立区、镇级“人力社保服务联络员”,主动开展对接服务。经过与区行政审批局对接,共筛选出41家符合条件企业。各“人力社保服务联络员”按对接名单深入企业,摸排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形成帮扶任务清单、解决问题清单、实际效果清单,健全工作台账制度,切实做到帮一件成一件。截至目前,各工作组深入走访企业34次,搜集并解决问题26个。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及落实力度。以“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为契机,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宣讲,让更多企业知道,让广大人才明白,使政策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服务于人才。进一步强化人才优先理念,及时兑现政策待遇,让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都有获得感,切实打通人才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完善人才保障机制。落实《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做好八里台镇政府所属津台大厦77套房产申报市级人才公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制《津南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区引进的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津南区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意见征询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18年5月28日
工作人员:刘勇、宋琪、崔长春、李春芝 联系电话:2839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