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木彬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第068号提案“关于何庄子菜市场迁址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何庄子市场暂不具备迁址条件,主要原因有下三个:
1、天津何庄子农产品批发市场始建于1986年,经过近30年的滚动发展,现已形成以蔬菜、副食品为主的大型综合性批发市场,是天津市乃至华北地区大型蔬菜购销基地和集散中心,且年收入可达到1800万元。1993年经国家农业部、内贸部批准为国家鲜活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
2、目前尚未有规划新址。
3、友鹏市场等几家大型店铺在何庄子市场内租有楼房、厂房、商铺,合同尚未到期,因迁址单方强制终止合同会造成市场无法正常经营,且还会带有巨大的赔偿责任。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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