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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津南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津南政务网 发布时间:2019-12-31 15:33


    

对津南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类    别:B

                                签发领导:刘太民

                            是否公开:是

肖培弘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津南区河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对我区‘河长制’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津南区境内有市管河道海河、先锋排水河、外环河共3条,总长度51.74公里;区管河道洪泥河、大沽排水河、胜利河、月牙河、马厂减河、四丈河、双白引河、海河故道、石柱子河、幸福河、幸福横河、卫津河、双桥河、咸排河、跃进河、八米河、十米河共17条河道,总长度200.41公里;天嘉湖(津南水库),总面积4.6平方公里;镇管干渠小黑河、十八米河、十五米河、东排干、秃尾巴河、西排河共6条,总长度38.37公里;村管支渠383条;农村坑塘895个。坑塘、沟渠共计1305个。

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下大力气改善水生态环境。全区所有河湖水域实现全面“挂长”,设立区、镇、村三级河(湖)长262名。

二、解决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津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全部担任区级河长,实现了河长制工作区级领导全员挂长。全区各级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到“清四乱”专项行动是落实河湖长制的重要措施,事关津南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大局。在区级河长带领下,全区各级河长、各部门和属地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逐步实现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

(二)完善组织、河长制工作体系顺畅有序

为充实河长制工作力量,专门调整15名骨干人员,成立津南区河长制事务中心,统筹协调全区河长制事务。在区级领导全员挂长的基础上,对全区镇村级河长进行了调整更新,全区三级河长达到262名。进一步明确了河长工作职责,细化了巡河内容和具体要求,固化了每月逢五、逢十为河长集中巡河日的巡视制度。各级河长按照“四、三、二、一”的巡查要求,不折不扣地履行治水、管水、兴水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和民生责任。形成全区河长办统一管理,部门协同负责,镇村分级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部门联动、形成长效机制

按照水污染“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核心在管网,关键在排口”的治理思路,充分发挥河长制部门联动机制,整合部门力量,集中优势治水,变治水“独唱”为“合唱”。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公安津南分局、区综合执法局等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压实责任、协同配合、凝聚合力、持续用力,有力助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新进展。

(四)夯实责任、压力有效传导

“清四乱”以来,区委书记、区长等14名区级河长共开展巡河70余次,召开现场推动会10余次,多次就“清四乱”工作进行批示,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区河长办坚持每月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疑难问题现场督办推动制度,现已刊发周报8期,组织召开各类调度会、现场推动会50余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级河长逐一认领“清四乱”目标任务,分河、分镇制定问题清单,确定“一点一策”的专项治理方案,逐项细化整治任务要求,强化时间节点、路线图和责任人,坚持“拉条挂账,逐个销号”,确保整改效果取得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四乱”问题治理力度,对剩余点位力争治理到位,避免反弹。结合村庄拆迁整合、特色小镇建设,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之势,继续通过公安严打、法律诉讼、综合执法等方式,推动“清四乱”加快进行,力求达到预期效果。

(二)强化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我区将根据《津南区河长制部门联合联动工作制度》,建立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等多位一体联合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阵地作用,利用好多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河湖治理行动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及时反馈群众关切,提升群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推进河湖生态治理向纵深发展。

(四)继续推动各级河长巡河。进一步按照巡河制度要求加大各级河长巡河力度,充分发挥河长职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点推动村级河长发挥作用。

(五)加大对镇街级河长制工作的考核和督导力度,组织开展对村级河长的培训工作,增强村级河长的使命感、责任感,指导强化镇街级河长对村级河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倒逼村级河长履职尽责。

(六)区河长办将结合“2019年清河行动”,对二级河道、农村坑塘沟渠水面漂浮物、畜禽养殖、围垦乱建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再次感谢您对津南区河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意见征询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19年5月 22日

工作人员:徐德光、张欣         联系电话:2839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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