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津南区政协九届八次会议
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类 别: A类
签发领导:刘艳群
是否公开: 是
李军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津南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区管校聘”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我区起草制定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方案和相关问题的说明。2009年以来,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在不断推进和规范中。2014年,教育系统完成本系统总体岗位设置,并基本完成了以事业单位(学校)为主体的岗位设置工作。2014年至2019年,教育系统持续推进以事业单位(学校)为主体的岗位设置工作。2020年4月,区教育局会同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区教育局 区委编办 区人社局 区财政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南教字【2020】35号),其中健全教职工岗位设置管理部分指出:在调整分配学校教师岗位时,应向农村偏远学校倾斜,按3%-5%比例适当增加高、中级教师岗位数量。
二、解决措施
教育系统将继续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统筹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尽快完成对农村偏远学校的界定,积极落实农村偏远学校在职称改革方面的倾斜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
区教育局将继续会同区人社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尽早完成“区管校聘”的岗位核定工作,真正将“区管校聘”的政策落实到位。
再次感谢您对津南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意见征询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1年5月19日
工作人员:段亚冲 联系电话:885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