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津南区政协九届八次会议
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类 别:A
签发领导:刘艳群
是否公开:是
孙艳红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津南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加强对中小学生抽电子烟危害身体健康的宣传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教育局将中小学身心健康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组织部分,通过课程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等多种途径,加强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健康意识。
一是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利用健康教育课以及班、团、队会等课程,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
二是发挥活动育人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理念,各校以文明、卫生城区创建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远离烟草,并倡导规劝家长戒烟、控烟。
三是发挥实践育人作用,结合全国戒烟日,组织全区各中小学开展绘制手抄报、进社区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制止。依据《广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国家市场总局相关文件要求,市场监管局始终将清理整治烟草(含电子烟)广告作为广告监管的重点领域,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无任何形式的烟草(电子烟)广告”要求,并结合市场监管的相关职能,突出重点地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更加严厉的治理手段,全面强化烟草(电子烟)广告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二、解决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队活动、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学生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深化全员育人机制,在校园内的公共场所,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重点场所及时间段内,安排教师执勤检查等。
二、加强市场监管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通报,积极做好烟草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从各环节形成高压态势,努力净化我区广告市场环境。区市场监管局将积极会同烟草专卖部门开展电子烟专项检查行动,结合职责做好互联网平台的监管,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区创卫办等单位开展烟草(含电子烟)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在整治工作中注重对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广大烟草经营户的大力宣传,不断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
1.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来关注未成年人吸烟问题。对于任何商家都不允许向未成年人以任何方式出售香烟、电子烟,共同为学生创造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
2.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控烟机制
学校要在净化环境的同时,将控烟活动逐步延伸到家庭、社会。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号召家长以身作则,并且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控烟进展情况,通过与家长签订控烟协议书等形式,要求家长不当孩子面吸烟,及早戒烟,教育孩子不吸烟,切断学生购买香烟、电子烟的经济来源。
3.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
结合全区创卫及工作部署,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中小学生抽电子烟危害身体健康的宣传和电子烟广告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强对烟草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引导,建立监管工作台账,及时发现并清理电子烟广告。
结合日常监管,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我区主要干道、商业街、广场、体育场馆、影剧院、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作为重点清理整治区域。整治重点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印刷品、户外广告发布的烟草广告,同时把户外形式烟草广告、印刷品烟草广告作为专项整治清理的重中之重。重点清理对象为广告经营者(广告公司)、烟草专卖店、商场、超市等。
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科所联动,加强日常巡查的频次和密度,确保电子烟广告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对整治区域、内容和清理对象进行严格要求:一是加强与我区新闻中心的沟通和联系,切实把好广播、电视等媒体关。二是对出现具体烟名、烟标、图形、烟草包装的背景图片等内容的,必须整改。三是设置、张贴烟草殿堂广告、柜台张贴烟标图片的,要拆除。四是门头有“LED”烟草广告的,不得进行电子烟广告和变相电子烟广告的宣传。
通过以上措施,让禁烟、控烟的理念,植入每个人的心中,让家校合力共助学生健康成长,全社会共同努力创设健康的氛围,为构建和谐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津南做出应有的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津南区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意见征询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1年 6 月 4 日
工作人员:王旸 联系电话:885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