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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医保局对津南区政协九届八次会议第09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8-24 00:00

对津南区政协九届八次会议

09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A

      签发领导于洪建

  是否公开

津南区民政局

张淑珍委员提出的关于着重关爱孤寡空巢老人的提案的提案经研究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天津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了医保制度的城乡统筹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在制度上实现了六个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2011建立了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 2013 建立居民生育保险制度 2014 又建立了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不增加个人缴费的前提下城乡居民只要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就能享受到基本医疗、意外伤害、生育保险和大病保险四种待遇

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及调整的基本情况如下

2010年度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的标准是按低档参保的报销30%按中档参保的报销35%按高档参保的报销40%门诊起付标准800最高支付标准3000 住院报销的标准分别是按照低档参保的在一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50%三级医院报销45%按照中档参保的在一级医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55%三级医院报销50%按照高档参保的一级医院报销65%二级医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55%

2011年度本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标准进行调整  级医院在原来基础上增加10%二级医院在原来基础上增加5%2012年度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在一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50%其后调整又降低门诊起付标准和多次增加最高支付标准

20151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就医范围由一级医院扩大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并按一级医院就医报销标准执行

2016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三次调整住院报销标准2021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的标准是  报销比例为50%起付标准为500最高支付标准为4000 住院报销的标准是按照低档参保的在级医院报销 75%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65%按照中档参保的在一级医院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75%三级医院报销70%按照高档参保的在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75%

应该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经过多次调整逐步提高住院和门诊报销水平

针对提高社会医疗救助力度来说目前我市医疗保障部门相继建立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制度等本区还对困难群体给予三次报销、对重特大疾病在天津市救助的基础上提高救助比例、对三种大病给予定额补贴等极大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二、解决措施

()落实待遇调整机制《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均对待遇调整做出规定从法律法规层面来讲《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适时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的具体方案和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为此对市局出台待遇调整政策坚决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及指导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及时调整待遇标准保障群众的医疗保障权益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区医疗保障局积极组织、推动各有关部门做好医疗保障的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多条渠道宣传医保政策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群众对医保政策知之甚少影响其保障待遇

()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我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经常深入基层多方倾听群众呼声对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及时将有关问题向市医保局进行反馈

三、下一-步工作

关于逐步提高新农合住院和门诊报销水平及社会医疗救助力度提案反映了群众对逐步提高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水平的需求我局将结合本身工作职能认真倾听社会各方的呼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群众的呼声及时向市医保局进行反馈落实好医疗保障的各项政策力求随着经济和社会水平的发展逐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2021511

工作人员:李宗和  联系电话:1582279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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