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津南区政协九届八次会议
第056号提案的答复
类 别:A
签发领导:陈子苓
是否公开:是
田桂琴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津南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减少物业纠纷提升群众幸福感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辖8个镇,3个街,现有建制社区107个,社区筹备组7个。我区已入住商品住宅项目(含海河教育园区10个项目,项目总规模251.76万平方米)共计112个,项目规模2084.99万平方米;还迁住宅项目共计89个,项目规模1531.5297万平方米;保障房项目共计15个,项目规模164.56万平方米;已入住非住宅项目共计68个项目,项目规模236.46万平方米。
目前我区物业纠纷呈现由井喷期到平稳期转化阶段,数量仍是维持在高位。从物业纠纷发生地看,纠纷在多数小区多呈点状分布,一般属于个例,但在部分新入住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过于强势的小区纠纷矛盾集中,矛盾纠纷集中的小区数量在10个左右。物业矛盾纠纷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机制不强。在“放管服”改革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被正式取消。国家要求,取消资质审批后,要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推动行业自律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物业服务行业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监管模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信用机制运用不够充分、有效,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企业信用与企业入住、退出服务项目相挂钩方面发挥作用不明显。
2.物业服务质量不高。有的小区存在小区机动车管理混乱,车辆违规停放、乱停乱放,居民无法正常停车;有的小区楼宇门禁失效,未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可以随意进入;有的小区花草树木没有定期养护,很多都已经枯死,甚至个别小区将绿地长期挪作他用,或从事经营活动,或改为其他用途。物业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从而引发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突出矛盾。
3.物业服务监管不到位。物业服务属于综合性、多面性服务。住建委、民政局、城管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卫健委,街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对物业服务都有监管职责,多头监管容易带来相互推脱、监管失位。
4.业主大会成立率低。业主大会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甲方,是监督物业服务质量、商定物业服务价格最重要的主体。可实际上,业主大会成立率非常低,能有效发挥物业服务合同甲方作用的,更是微乎其微。业主大会的缺失是造成物业服务管理不规范、缺乏监督的直接原因。
5.开发商遗留问题解决难。开发商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有明显的权责分工,又存在重要的工作联系,同时二者大多属于同一母公司。针对开发商遗留问题,没有专门职能部门督促解决。如果业主不满意开发商解决方式,唯一能简单处理的方式便是不交物业费,以此寻求物业服务企业努力找开发商解决。
二、解决措施
1.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诚信考评机制。物业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性任务,应依托“全国物业行业信用信息平台”,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构建上下游服务链的信用信息大数据平台,构建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等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建设合作机制,优化诚信考评机制,将部门、街镇、社区、业主委员会等纳入诚信评价体系,通过机制建设确保诚信企业发展和失信企业退出。
2.强化自身管理,做好物业服务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应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完善服务管理结构,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做好业主接待和协调处理。同时,进一步构建阳光下物业服务管理,强化物业服务事项、内容和日常工作公示,做业主看得见的物业服务。
3.多方联动,化解纠纷。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矛盾纠纷问题,依托街镇吹哨、部门报到,建立属地政府、法院、司法局、民政局、住建委等部门的联动机制,集中约谈存在问题较多的物业企业,多部门形成合力研究解决措施,强化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共同参与,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4.宣传推动提高成立率,指导协助发挥作用。业主大会成立率低,主要是由于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程序繁琐、成本太高,而相对应的,发挥作用有限,不能有效起到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推动,在完善政策法规简化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程序、成本的同时,引导广大业主认可和参与到业主大会中来。另一方面,要联合民政局、街镇等指导、协助业主大会按照议事规则讨论、决定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维护小区良好物业水准。
5.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工程建设管理验收机制。一是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规范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建筑、配建、配套设施设备等合格后再准许投入交易市场。二是优化解决机制。对于已经开盘项目,针对业主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建立并完善相应机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及时查看、维修,消除业主顾虑及怨气,为做好物业管理、消除不稳定因素打下良好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
1.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诚信考评机制。依托“全国物业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诚信体系建设部署,因地制宜做好落实。优化诚信考评机制,将部门、街镇、社区、业主委员会等纳入诚信评价体系,努力促进诚信企业发展,将失信企业及时上报平台,保障行业良心发展。
2.做好企业和人员培训,督促物业服务公示。按照职责做好企业及人员培训,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做好业主接待和协调处理。同时,进一步推动构建阳光下物业服务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事项、内容和日常工作公示,做业主看得见的物业服务。
3.加强监管,督促整改保落实。密切与司法部门、街镇、社区联系,运用自下而上的联动机制,以社区为轴心,依自身职责积极化解复杂重大的物业服务问题,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4.宣传推动提高成立率,指导协助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推动,在完善政策法规简化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程序、成本的同时,引导广大业主认可和参与到业主大会中来。另一方面,要联合民政局、街镇等指导、协助业主大会按照议事规则讨论、决定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维护小区良好物业水准。
5.督促做好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联系纽带。物业服务企业首先应提前介入,仔细查看开发商交付管理的物业及其附属实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整改。同时,与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协调开发商采取有效方式解决业主发现的遗留问题,确保业主满意。
再次感谢您对津南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意见征询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1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高志强 联系电话:2854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