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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津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97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发布时间:2019-02-20 10:50

对天津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

0978号提案的答复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天津市政协委员李文海同志提出的“关于解决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内村庄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津南区未纳入示范镇整合村庄 29个位于一级管控区内,其中19个村庄涉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推动生态屏障建设未纳入示范整合村庄的发展和去留问题我区研究的重点。我区制定印发了《中共津南区委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津南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近期下发。目前,结合镇情村情,葛沽、八里台、小站、北闸口等镇相继提出了发展田园综合体的思路,规划设计了前进、迎新、佳沃等田园综合体项目,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方案,正在进一步研究深化

二、解决措施

1.与市级部门积极对接,争取政策支持。建议我区涉及村庄划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方案推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建议简化或取消非独立占地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市政基础设施案件报审流程建议学习借鉴我市蓟州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先进经验,在符合两规的前提下,放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政策,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新兴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

2.加强村庄规划研究。为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未整合村庄的人居品质,我分局积极开展相关研究,结合我区示范镇建设及村庄分布情况,将村庄划分为两大类,即已纳入示范镇整合村庄和未纳入示范镇整合村庄。对村庄的现状历史沿革特点进行分析。配合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委推动《津南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组织召开津南区“一村一规划”工作部署会,启动未纳入示范镇整合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保留村庄建设实施方案和村庄拆迁、保留计划。对于确定规划保留村庄,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探索开展特色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

3.积极推动基础设施规划审批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的重要指示,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相关要求,我分局积极推动相关工作,扎实推进,特别是在煤改清洁能源、农村自来水入户方面,由于上述事项部分涉及占用或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我分局多方协调,按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论证。在严格履行好相关程序的同时,最大限度的提高审批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

分局将继续和市级部门对接,提请人大调整津南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我区涉及村庄划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同时根据市局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有关要求,区政府的指导下,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试点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相关镇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外省市发展田园综合体的经验做法,破解用地难题;积极与市农业农村委对接,争取扶持资金,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

                                 2019 2月20日

工作人员:苏丹                     联系电话:8891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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