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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津南分局对区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第061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17 08:36

    一、基本情况

(一)政策情况

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提出了耕地“进出平衡”制度。

2022年2月,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天津市实施耕地向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用途转换管制办法》,细化了农用地内部转换管理措施。

(二)耕地情况

1.耕地现状情况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津南区耕地保有量为12.44万亩。2021年,市规划资源局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天津市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专项规划(2018-2035年)》确定的造林绿化任务对我区耕地保有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面积为10.14万亩。

根据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津南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津南区耕地保护目标为9.52万亩。

按照最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津南区耕地面积为11.32万亩,比“十三五”期间耕地保有量多1.18万亩,比“三区三线”耕地保护目标多1.8万亩。

2.耕地减少原因

1)土地征转占用

2010年至2022年期间,土地征转占用耕地2.73万亩,因我区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主要通过异地购买指标方式完成占补平衡。

2)绿色生态屏障占用

2018年,市政府决定在双城中间实施绿色生态屏障区造林工程。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提供的2018-2020年津南区造林数据,我区造林面积6.48万亩,其中占用耕地2.3万亩。

二、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一)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2021年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实施以来,我区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在摸清“进出平衡”复耕潜力和结合各镇申报情况的基础上,我分局编制区级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经区政府审议后向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报备。最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我区已连续2年实现耕地净流入。

(二)撂荒地治理

结合撂荒地整治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将镇域内现有规划建设用地但尚未实施征转的土地交由服务单位进行种植。同时督促各村履行耕地保护职责,根据土地情况适时种植玉米、高粱等适宜作物,结合土地经营发包,打造小站稻规模种植区及稻蟹混养区,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农业生产环境。

(三)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为落实《天津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的意见》要求,我区于2020918印发《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区设立田长公示牌和室内展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公众参与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同时明确提出各级田长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于2021413日印发《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依据该办法开展了津南区2021年耕地保护奖补工作,最终确定符合发放标准的村60个,涉及奖补资金704万余元,进一步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根据市级部门最新通报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结果,津南区在全市排名第二,耕地保护态势持续向好。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田长制机制,积极落实耕地保护。结合工作实际,用好耕地保护奖励等措施,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和提高耕地质量,进而落实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

二是在耕地保护巡查上谋实效,加大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各级田长对耕地“非粮化”行为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破坏耕地行为,发挥早发现早制止的预防作用。

    三是在政策宣传上下功夫,加强对耕地保护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服务基层机会,及时普及相关政策,重点加强耕地“非粮化”政策的普及,树牢基层保护耕地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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