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津南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后评估的报告
津南区人民政府:
按照《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采取组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向法律顾问征求合法性审查意见等方式,组织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对我单位负责起草的制定满1年的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后评估基本情况
2023年,我单位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有效期5年),为《津南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津南政办规〔2023〕3号)。按照“谁起草、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我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召开企业座谈会,书面征求18个部门、11个街镇共29家单位对该文件制定后评估意见,并于7月12日至8月10日在津南政务网公开向社会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后评估报告。
二、规范性文件实施的绩效
(一)合法性评估
《津南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权限、程序、所设定的行政管理措施分别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具体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无冲突。
(二)合理性评估
该文件所制定的主要制度符我区实际,所设定的主要管理措施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对加强我区应急体系建设、全面规范应急预案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协调性评估
评估期间,广泛征求区有关单位、律师和部分企业的意见,广泛认为该办法的职责明确、协调性强。
(四)可操作性评估
依据该文件,成立《津南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后评估领导小组,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并就文件具体可行性、高效性进行了评估。具体措施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五)技术性评估
该预案文件内容逻辑结构严密、文字表述准确,自实施至今未发生因文件表述产生的异议。
(六)绩效性评估
《津南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事故应急预案》是一部为了健全区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科学应对核与辐射事故,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众生命健康而编制的工作方案。该文件自印发以来对推动我区核与辐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发挥了充分的积极作用,经评估论证该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继续执行。
三、后评估结论
该《津南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事故应急预案》符合国家行政法规和本市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为加强核与辐射应急管理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经评估,建议继续执行。
津南区生态环境局









津公网安备120112020002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