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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06-12 14:32
政策原文: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前,我区印发了《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南政发〔2019〕8号,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9月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85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措施,决定由国务院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2018年1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提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方案》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认证认可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全面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推动津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有哪些主要措施
第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一是创新质量管理工具,推动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特殊要求相结合,开发适应新业态需求的新型质量管理工具;二是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三是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政府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第二,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一是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运用新版ISO9001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二是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健全激励引导机制,支持各部门、各地区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引导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服务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
第三,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部门联动监管,健全认可约束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二是创新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三是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
三、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有哪些保障措施
从三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提升协作层次,加强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
第二,加强综合保障。加强质量认证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质量认证统计分析机制,加大对质量认证信息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财政支持。
第三,加强宣传引导。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产品,合理引导生产消费,增强市场信心,激发质量提升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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