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
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2021-2030)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津政发【2020】25号)精神,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和区政府领导批示,结合我区实际,我委制定了《津南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新期待,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促进妇女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福祉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巩固深化政府指导、部门协作的长效机制;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控制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落实25项政府惠民项目;到2030年实现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下,婴儿四万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四万率控制在5‰以下,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三、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完善孕产妇保健服务,实施孕产妇专病管理,强化危急重症救治;强化出生缺陷防控,深化孕前一级预防,做好孕中二级预防,完善出生后三级预防;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推进妇女疾病防治,促进儿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