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
刘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锋同志任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风瑞同志任津南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郝印杰同志任津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其津南区工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龙柱同志任津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其津南区工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袁景同志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国勇同志津南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副主任职务;
免去于菁华同志津南区长青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锐同志津南城投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职务。
2018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